权利是近代由英语中的ig一词翻译过来。
在汉语中权利一词经常被解释為权力和利益,但是,这和ig这个词原本的意思不合。
英语ig的本义是正当、合理、合法、合乎道德的东西,比如生存权利、生育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宗教信仰的权利等等,而并非权力和利益(英语:po)含义的复合,也不意味著任何牟取利益的权力。
因此将权利简写為权,很容易造成权利和权力两词混淆,而这两个词却很少有含义上的关联。
权利原本仅指人权,后来延伸出了非人类存在物(动植物、单细胞、病毒,甚至非生物)的权利概念。
人群共处,各有主张,涉及不同之利益,不免发生冲突,為维护社会生活,自须定其分际,法律乃於一定要件之下,就其认為合理正当者,赋予个人某种力量,以享受其利益,因此权利就是得以享受特定利益之法律上之力。
权利為主观化之法律,法律為客观化之权利,行使权利,就是為法律而奋斗,且具有lún_lǐ上之意义。
权利既為一种得享受特定利益之法律上之力,则:
1、人民所享有的利益,虽被国家法制设定為权利,但国家如果没有设置权利救济的法制,或虽有设置但形同虚设而无实效。就形同剥夺或未曾赋予人民权利。此即為法治国原则下有权利有救济的基本法理。
2、人民所享有的利益,但国家如果认為不值得保护而没有赋予救济的管道。则该项利益并没有权利的地位。
对於个人权利而言,通常是那些与生俱来的,每个人应当平等拥有的东西。因此个人能够享有权利,并不需要以尽义务為前提。
比如穷人不纳税、残疾人不当兵,这些人并不因為没有承担义务而失去任何权利。权利也不是政府给予公民的一种福利,而保障公民的权利却是政府基本职责。
但是个人行使权利时,则会使其他人负有义务。例如: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负有清偿的义务;所有权人行使其所有权时。其他人负有忍受、不加干扰的义务;公民行使其公民权利时,政府负有不得干扰与保障的义务。
因為行使权利会影响他人,所以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应该依诚实信用之方法,并且不得以加损害於他人為主要目的,否则即為权利滥用。
公民权:意指每一个体因身為一特定国家或共同体的公民而能拥有的个人自由。
艺术家权利:為保护视觉艺术家之作品而行使的法律权利,包括申请版权、保护作品使其不受毁损、以及收取权利金费用。
路权:意指能够通过他人土地的合法权利。
水权:意指需役地所有人因地役权而获得能够汲取水资源的权利。需役地所有人有权利从特定来源引道取水、将水排放至他人土地、或是进入他人土地打开水闸以防止洪水在其需役地上氾滥。此外。需役地所有人亦享有自然权,能够从他人土地上的沟渠裡取水使用。
河岸权:河岸权意指河岸土地拥有人所享有的权利,使其能够自由进出及利用河岸土地,并且能够汲取河水来使用。
义务有两个主要意思:
1、一个人在法律或道义上所应负的责任,如兵役、赡养等,包括作為义务与不作為义务。
2、一个人在没有责任的情况下无偿地做一件事。如义务劳动、义工等。
矛哲东道:意境和意象都太低俗了,不过,说真的,人族挺愚的不是嘛!哈哈哈!境界主题来了,先从最低俗的说说。
逍遥王回道:无妨。先看古华夏的百科,毕竟那位遁隐中的笔者的读友无法领略太高的层次。这一样是古华夏中国的。虽说老哥你曾经站在权之巔峰,但那俗了,哈哈!
矛哲东笑道:俗是俗,臭皮囊相罢了,与太宇宙比,不足道。快说吧!另一边的哲王超越主可是神功尽展了,不愧是大宇宙第一人,就算是在太宇宙依然是第一人。
逍遥王思道:我似乎感到有一道气息锁定住我,另外音乐皇的气息怎麼突然远远超过眾生了?
逍遥王说道:网上世界所说的境界是在感知力上感知的主观上的广义的名词。多数时把境界楞划分几种,以质来区分;度来衡量。如主体在某件事物上所处于的水平。
日本漫画中少动漫的大陆翻译本将题目译为境界。清代鸿儒王国维在其著作《人间词话》里谈到:“古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
对于境界来说在各个不同的领域有著不同的看法和见解,所以境界是一种很微妙的感觉。
境界是指人的思想觉悟和精神修养,我们说一个人的思想境界如何,实际上指的是一个人的思想觉悟和精神修养的水平如何。
在日常的生活中,人们的思想觉悟和精神修养总是不一样的,但是作为社会中的普遍的价值取向,人们总希望自己是一个有较高思想觉悟和良好精神修养的人,以便体现自己在整个生活中的位置。
一个人的经历和悟性最终决定了他的人生境界。道家中的境界其实是精神上的境界。
宋、陆游《怀昔》诗:“老来境界全非昨,卧看萦帘一缕香。”
《无量寿经》卷上:“比丘白佛,斯义弘深,非我境界。”
清、魏源《栈道杂诗》之七:“奥险半平淡,文章悟境界。”
王国维《人间词话》一:“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