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5小说>仙侠修真>天马行空四部曲>第七十章 残败的证据,维护自己的存有

无聊大神正在忘幽谷的秘境探险着,却被同源的王风给移转到浮壶空间的某一地寰上。 />

此时,翘着二郎腿,边思边聊聊天的自说自话,一脸又是非常无辜的模样,又气又笑的吐道:

“天气这麽好,怎可埋没在敲字的虚拟世界呢,即使有多麽坚强的理由。

尤其真正的经典作品都是死后成名的,因为只有超越当代的作品才有资格千年留名。

此世留名的都不是真名,是虚名,是如矛哲东及孙猴子所言的废话“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难怪满街都是贪婪及不良食品,假货儿一堆连累到自身了。那个活在古华夏的笔者就是活生生的最好例子,以及一个残败的证据。

天气这麽好!应该出去走走,游乐游乐才是生命,像他这样就不好了,少时就知道出了问题。

他的年代时,怎麽因为做官就是要贪的才要做官,做商的精精计算着才能成为大商,做医生的法官的老师的公务员的..,一切都腐了精神。

后来那个小岛最高官的果然贪了,不良食油卖了多年,医生怨声载道钱少事多,法官不正不实,老师的学问也都越来越差。

本质错了,就一切都错了。

如同写文就是要赚钱,不赚钱,没人看,就不写了。搞错了吧!本质是(真的)想写才写,怎麽变成了是先想要赚钱所以才写,顺序错了,自然失败又不快乐的是一大堆。

如同医生没考上,大官没做成,失望了,这有什麽好失望的?如果做官做医生是你的真正喜爱及兴趣。失败算什麽嘛!因为这是你的喜欢!”

魔侠反抗者之一浮壶空间─斯宾诺莎

巴鲁赫、斯宾诺莎(1632─1677),西方近代哲学史重要的理性主义者,与笛卡尔和莱布尼茨齐名。

斯宾诺莎的祖先是居住在西班牙的斯雷翁省埃斯宾诺莎镇的犹太人。1492年,因西班牙政府和天主教教会对犹太人的宗教和种族迫害,举家逃难到葡萄牙。

后又於1592年逃亡到荷兰。祖父是一位很受人尊敬的犹太商人,曾在阿姆斯特丹犹太人公会担任要职;父亲继承其父的事业,在阿姆斯特丹经营进出口贸易,并担任犹太人公会会长和犹太教会学校校长。

斯宾诺莎出生於荷兰。他的父母亲以经营进出口贸易为生,生活颇为宽裕。斯宾诺莎也因此得以进入当地的犹太神学校,学习希伯来文、犹太法典以及中世纪的犹太哲学等。

他也接受了拉丁语的训练,而正是凭藉着拉丁语,斯宾诺莎得以接触笛卡尔等人的着作。

他也由此渐渐脱离所谓正统的学说范围,并最终在24岁时被逐出了犹太教会堂。他最后搬出犹太人居住区。以磨镜片为生,同时进行哲学思考。

磨镜片这项工作伤害了他的健康,他在工作的时候吸入了大量的玻璃粉尘,这与他的死因─肺痨有直接的关系。

斯宾诺莎此后一直过着隐居的生活。1673年有人提供他海德堡大学哲学系的教职,条件是不可提及宗教,不过斯宾诺莎婉拒。在45岁时去世。

斯宾诺莎的着作中最伟大的莫过於《依几何次序所证lún_lǐ学》(简称lún_lǐ学),该着作一直到斯宾诺莎死后才得以发表。

该书是以欧几里得的几何学方式来书写的。一开始就给出一组公理以及各种公式,从中产生命题、证明、推论以及解释。

他的其他两部重要的作品包括了《神学政治论》和《政治论》。《神学政治论》的主题是圣经批评与政治理论,而后者则只谈政治理论。

哲学上,斯宾诺莎是一名一元论者或泛神论者。

他认为宇宙间只有一种实体。即作为整体的宇宙本身,而上帝和宇宙就是一回事。他的这个结论是基於一组定义和公理,通过逻辑推理得来的。

斯宾诺莎的上帝不仅仅包括了物质世界,还包括了精神世界。他认为人的智慧是上帝智慧的组成部分。

斯宾诺莎还认为上帝是每件事的内在因。上帝通过自然法则来主宰世界,所以物质世界中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有其必然性;世界上只有上帝是拥有完全自由的。而人虽可以试图去除外在的束缚,却永远无法获得自由意志。

如果我们能够将事情看作是必然的,那麽我们就愈容易与上帝合为一体。因此,斯宾诺莎提出我们应该在永恒的相下看事情。

斯宾诺莎认为万物(不只人类)都努力於维护自己的存有。这种努力他称为conatus。这个拉丁词的意思既是努力又是倾向。

这双重涵义正是斯宾诺莎所要的,因为他认为这种自我保存的努力其实是出自万物本性的倾向。

万物顺着本性就会努力维护自己。所以,努力於保存自我就是万物的本性。

在lún_lǐ学上,斯宾诺莎认为,一个人只要受制於外在的影响,他就是处於奴役状态,而只要和上帝或自然达成一致,人们就不再受制於这种影响,而能获得相对的自由,也因此摆脱恐惧。

斯宾诺莎主张无知是一切罪恶的根源。

对於死亡的问题,斯宾诺莎的名言是:自由人最少想到死,他的智慧不是关於死的默念,而是对於生的沉思。他的一生也彻底地实践了这句格言,对死亡一直十分平静面对。

斯宾诺莎是彻底的决定论者,他认为所有已发生事情的出现绝对贯穿着必然的作用。

他认为,甚至人类的行为也是完全决定了的,自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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