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云和郝云在战斗,其他几个擂台的修士也没闲着,同样在战斗,尤其是血手和对手的战斗,就更加如此。
“你看不起我血手是吧,好吧,我就用血手掌,试试你究竟有多少实力,敢如此小视我。”血手道。
“哈哈,我小四既然敢上擂台,就是希望见识见识令人闻之变色的血手掌,否则,我何须挑战你血手?”小四道。
小四,很普通的一个名字,也是毫无名气的一个修士,如今,面对血手却说出如此话语,让围观之人都对小四充满好奇,不知道小四这是真的有实力,不把血手放在眼里,还是小四只是为了逞口舌之快,故意挖苦血手?
如果是前者,那么,这小四就厉害的不得了了,血手在东区可是赫赫有名,而且,据说他的实力,比其他盛名修士的实力还要高出一线。
虽然,除了土匪这个老对手外,还没听说血手和其他盛名修士战斗过,但是,大家都知道,血手的实力,其实比郝云的实力还要强一些,就是郝云自己也认为血手的实力比自己的实力强一点点,当然了,只是强一点点,郝云可不会认为血手的实力比自己强多了,能认为血手的实力比自己强一点点,就已经说明血手的实力很强了,毕竟,盛名修士,一般谁都不服谁,谁也不认为自己比其他人差,不过,他们也不会随便和其他人战斗,以免真的一方不敌,导致威名猛降。
因此,如果小四的实力真的比血手实力还强,那么,小四就真的逆天了,只要小四赢了血手,那么,小四之名,就能够迅速传遍整个东区,让小四盛名东区。
可,如果小四实力不怎么样,只是为了逞口舌之快的话,这样挖苦血手,那就是自己找死,怪不得别人了。
“好,很好,别人都躲着我的血手掌,你却想见识我的血手掌,果然有勇气,不过,以前见识过我的血手掌的修士,都已经尸骨无存了,希望你不至于尸骨无存,至少也得留下点骨头。”血手道。
“哈哈,只留下点骨头?那就得看你的血手掌的威力了,好了,别再废话了,还是施展你的血手掌,让我见识见识吧。”小四道。
显然,这小四是打算让血手先出手,施展血手掌,好让小四亲自感受一下血手掌的威力如何?
“这小四也太托大了吧?居然让血手先出手,让血手先施展血手掌?”台下的修士听到小四的话语,大惊道。
“是啊,对付血手,最好的办法就是别让血手施展出手血手掌,否则,就算盛名修士,也接不下血手的血手掌,更何况他小四这个无名修士?”
“就是,就是,这个小四太自以为是了。”
“还以为这个小四有多厉害,原来是个愣头青,也许刚刚出道,没听过血手的威名吧,否则,谁敢让血手施展血手掌,他居然还想亲自感受血手掌,真是和找死没什么分别。”
“先看吧,希望小四,别被血手一掌给灭了。”
对于台下的话语,血手没有关注,血手现在正在施展血手掌,既然对手这么愚笨,让自己施展血手掌,血手自然不会客气了。
另外,土匪和他的对手,也开始了战斗,一时间,一百擂台,无名英豪和盛名修士,纷纷战斗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