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伙儿人蹲在小院子里的,蹲累了就站会儿,站累了就蹲会儿,但是谁也没有说要离开,因为他们都知道,今天有大事情要做。
混混的大事情无非就是砍人、打架、砸场子、手保护费那几件,不过砍人什么的,估计在场这些青皮也没几个真的敢做,他们最多也就是起起哄,打打群架而已,但这已经算是很大的事情了,最起码在李飞看来,打群架绝对算是一件会让他感到荣幸的事情。
而今天他们要做的,就是一件在李飞看来比打群架还要光荣的事情——他们要去第二工人文化宫那里,和那边的混混抢地盘!
是的,抢地盘,北桐市被这些混混们大大小小的划分成了很多的区块,哪一块属于谁,谁就能在自己的地盘里收保护费。当然了,保护费什么的,如今的混混已经不太敢收了。毕竟经历了几次严打之后,真正牛逼的大混混不是被打死就是被关进了监狱里。如今还能在街面上晃悠的,都是当年的漏网之鱼,还是非常小只的那种。
这一批当年的小鱼小虾,如今也都渐渐地吃肥长大,不过终究还是和当年那些真正的深海大鱼不能比,最起码在如今的北桐市,真正敢收保护费的人根本没几个。比如说之前周方远摆摊时向他收保护费的,那只是个例而已,那些小混混也就敢欺负欺负摆地摊的人,街边的商户他们都不敢去骚扰,更何况那些规模较大的企业。
所以对现在的混混而言,所谓地盘,其实更是一种领地意识在作祟,其根本原因还在于面子问题。就算根本收不上多少保护费来,但只要地盘够大,说出去就面儿,走在街上也霸气,小弟也会渐渐变多。
总之,在混混的这条路上,地盘是任何人都不能拒绝的东西,抢地盘火并也成了这些混混们的日常。
当年的大混混们就是这么过来的,如今的小混混们,自然也会本能的模仿前辈的“成功之路”。
在院子里一会儿蹲一会儿站,一直等到上午十点钟,小院里唯一建筑物,那间破破烂烂的平房的房门才打开,然后一个光头男人从里面走出来。
“大哥!”
“哥!”
院子里的混混纷纷起身打招呼。
李飞也是其中之一,他还是第一次见到传说之中的老大。差不多一米七多点的个子,人很胖,大夏天还穿着黑色皮衣,头推得光光的,脖子后面还有层层叠叠的赘肉。脖子上挂着一根手指头那么粗的金链子,在阳光下闪耀着俗气的光芒。
李飞看着光头佬,他觉得这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该有的样子,是男人就应该这样才对。
光头佬无表情的看着自己的一干小弟,撇着嘴点点头。
“都来了?那是谁?”
他一伸手就指向李飞。
李飞立刻就有点吓蒙了的感觉,一下子说都不会话了,站在那只是发呆。
还是他身边的张哥反应快,立刻弯着腰走到光头男面前。
“老大,那孩子跟我一条街长大的,叫李飞。我前几天不是和您说过么,我有个玩伴想跟着您一起混,您看……”
“多大了?还是个小孩子吧。”
光头男皱了皱眉眉头,他也是有理想的混混,他也想和自己的前辈一样,所以他希望自己手下都是一些能打能冲的人物,而不是这种毛都没长齐的小娃娃。
“今年十六了,老大,您别看他岁数小,但这孩子胆子大,前两天刚刚从学校里出来,以后也不准备回去了。您就留下他吧,这孩子从小就不爱学习,绝对是一个好苗子啊。”
张哥说道。
他说的还真没错,在北桐本地人的心里,从小不爱学习的人,就是当混混的好苗子。而且这里从小就不爱学习的孩子里,大部分都走上了当混混的道路或者曾经当过混混。像周方远这样既不爱学习又安分守己的,还真是少数群体。
光头佬听着张哥的话,眼睛却一直看着李飞,看了一会儿他才点点,表示同意。
而这整个过程里,李飞的脑子都是乱哄哄的,尤其是被大哥的大哥盯着看,给他的感觉就像是当官的遇到皇帝一样,那一刻他还真有种给对方跪下去的冲动,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表达他的恭敬之意一般。
等张哥回来把光头佬已经同意他入伙的消息告诉他之后,李飞更是满心欢喜,恨不能当场欢呼出来。不过考虑到刚刚入伙就这样做可能会引起老大的不满,他才将这种激动之情强压了下去。
远处,光头佬开始安排工作,其实说白了,就是到时候谁负责喊号,谁负责威慑,如果真的打了起来,谁负责冲锋,谁负责保护自己等等问题。而且整个过程也就是点人头,谁手下人多谁就冲到前面,谁能打谁就保护自己,反正没有任何策略可言,就是一群街头混混罢了。
但他的表现落在李飞的眼里却成了挥斥方遒和指点江山,当然这两个成语李飞是说不出来的,他只是觉得老大的老大现在看上去特别帅气,他希望成为这样的人。
最后张哥和李飞被分配到了正面硬刚的那一组,和张哥一脸苦色不同,李飞则是非常的激动。
他觉得自己的机遇来了,一入伙就被安排了这么重要的工作,如果能表现好一些的话,自己会不会成为老大眼里的红人?就想电影里那样,也成为管理某个街道的小头目?
这么想着,李飞只觉得自己浑身上下充满了力气,恨不能现在就冲上街,将所有敢和他们抢地盘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