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这个人问题还是挺多的,后世的互联网上,有人总结过他的三个比较明显的缺点:用人不当,用钱不慎以及用权不法。
什么叫用人不当呢?
就好比说1995年公司聘用迈克尔奥维兹出任公司总裁一事上,公司董事会完全听从于艾斯纳一人的意志,而公司提名委员会更是处于休眠状态。正是由于董事会的不勤勉,提名委员会的缺席,才造成了公司意志被艾斯纳牵着鼻子走的局面,公司被迫接受了艾斯纳的提名,由好莱坞当红职业经纪人迈克尔奥维兹担任这个集影视、主题公园、动画等多种门类构成的童话世界迪斯尼的公司总裁。
当时收购不久的abc电视成了最大的蚀财虫,而公司总裁却在一场飞机失事中意外死亡,一些兴旺的部门经理则扬言要分裂出去单干。艾斯纳急需寻觅一个强人来填补公司总裁的空缺,使其能成为艾斯纳得力的事业搭档。艾斯纳目光投向他小时候的玩伴和邻居迈克尔奥维兹。当下奥维兹是好莱坞圈内炙手可热的人物,是创新经纪公司的老板,其麾下收罗了一大批好莱坞顶级明星。艾斯纳与他秘密接触后不久就对外宣布迪斯尼雇用奥维兹担任迪斯尼公司总裁的消息。
从法律意义上看,艾斯纳犯了严重的程序性错误。他应当先就其提名人选交由公司提名委员会讨论,如果提名委员会认为是适当人员时,应由提名委员会主席向董事会提出报告,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公司才算是正式决定聘用此人选。可惜,艾斯纳没有这么做。艾斯纳只是事后给其他几个董事打了几通电话,事情就算敲定了。
天才经纪人奥维兹并没有如艾斯纳所期盼一样能转变角色融入到管理团队中来,奥维兹根本就缺乏驾驭迪斯尼这样巨人公司的能力和经验,更缺乏迪斯尼世界所需要的创意和协调能力。很快,上任后的奥维兹并不能扭转公司局面,公司情况更加恶化。他任人唯亲、滥用权力、独来独往、与其他董事交恶、占用公司财产等一系列劣迹,让艾斯纳火冒三丈,刚过15个月,艾斯纳就炒掉了奥维兹的鱿鱼。
同样,在解雇奥维兹一事上,艾斯纳犯了法律程序性错误。他本该把解雇意向交由提名委员会来讨论,然后由提名委员会主席呈交至董事会表决通过。解雇一个公司高管事关重大,更何况对象是公司总裁,公司三个权力中心之一。可惜,身为ceo的艾斯纳在自己觉得必要时,就径自宣布了解聘奥维兹的决定。
第二点是用钱不慎,就比如说1996年的时候,奥维兹卷起高达1.4亿美元的离职补偿金离开了迪斯尼公司。
从lún_lǐ上讲,巨额的补偿金应当是对受领者给公司做出超凡贡献的奖赏,而不是给失败者的安慰金。奥维兹担任公司总裁期间,公司业绩不升反降,高层人际关系紧张,尤其是奥维兹把私人开支列在公司账下,多达14万美元。在这样情况下,奥维兹依然没有阻碍地领取高达1亿4千万美元的补偿金,艾斯纳及公司董事会并没有采取行动,停止或减少支付奥维兹的补偿金,股东眼里的董事会成了失职的董事会,董事成了没有尽到法律赋予的信义义务的董事,他们都没有毅然决然地捍卫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有一点令人迷惑,当初艾斯纳为什么那么爽快地与奥维兹达成堪称天下第一的巨额薪酬合同,他是想向外界炫耀迪斯尼的实力,抑或只是想证明作为老板的他身价自然比奥维兹还要高得多,或是如外界所猜测一样他们原来是朋友因而有徇私舞弊之嫌?不管怎样,有一点是明确的,越来越多的公司控制者们不把股东的钱当回事,公司的钱财就如ceo揣着的零用钱一样,想送就送,想怎么送就怎么送。
艾斯纳毫无疑问就是这其中的翘楚。
第三,就是用权不法了。
奥维兹当年也是好莱坞圈子里叫得响当当的人物,他一手创办的创新艺术家经纪人公司,是好莱坞影星们最想加入的理想国。为什么这样一个奇才到了迪斯尼却沦为庸才呢?
说到底,还是艾斯纳的一手遮天,他并没有把纸上许诺的权力交给如期而至的奥维兹。奥维兹虽有公司总裁之名,却得听令于ceo艾斯纳的指挥。同样对权力有着极强占有欲的奥维兹,与艾斯纳短兵相接的冲突在所难免。奥维兹自然不会紧随着艾斯纳的意志,艾斯纳几次冲他大骂“精神病人”中可看出,他们俩作为事业搭档的配置是完全错误的。
如果艾斯纳能归位于一个ceo本该站立的位置,奥维兹也不至于那么匆忙地挂冠而去。如果艾斯纳不去控制董事会,不担任董事,董事会对其的制约就会产生作用,权力的相互制衡真正落于实处。但艾斯纳虽不在董事长之位,却在以独立董事占绝大多数成员的董事会中,艾斯纳以一名执行董事身分,成了最有实力的董事,风头盖过董事长,连迪斯尼家族嫡系传人副董事长雷伊迪斯尼都奈何不了艾斯纳。
这个人,其存在完全就是迪士尼王国的君主,任何人都只能仰视他,也只能听从他的命令,试问这样一个人……如何能够带迪士尼崛起?
在迪士尼混乱的时候,需要这样以为铁腕君王出来整理河山,和如今江山已固,就需要一个能够兼容并蓄,能够包容万物的领导者了,而艾斯纳,毫无疑问是没有这样的能力的,或许能力他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