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煮面。
学习能力倒是不错,不过奉欢没时间品味他的手艺了。看了看客厅的钟,时间不早了。
,刚想换鞋离开,就听见从厨房出来的胡不归唤了一声:“奉姑娘。”
奉欢头也不回地继续穿鞋,口中道:“我要去学校,大概傍晚回来。你自己在家不要乱走。”
然而在她刚想走的时候,一只略感冰凉的手拉住了她。奉欢一偏头,胡不归正静静凝视着她,笑容一如既往的温和,眼里却没有多少笑意,甚至还笼上了一层浅浅的暗色:“留下来不好吗?”
“我傍晚会回来。”奉欢一顿,她转眼看了看厨房未关的煤气灶,道,“使火的时候小心点,别把屋子给点着了。”
拉着她的手仍然不松。
“放手。”奉欢皱起了眉,对方置若罔闻,目光稍稍往上一抬,在她受伤的额头上一转,拉着她的手颤了又颤,终究是没有抬起来。他敛下眼,一点一点收回手,嘴角弯起的笑容温柔又浅淡,“那在下……等姑娘回来。”
胡不归的举止奇怪,奉欢自然是察觉到了。她深深看了他一眼,终究没说什么,随意拨乱了刘海,转身离开。
今天早上她故意起早了一段时间。
循着记忆里曾经去过的地方,奉欢慢悠悠地朝一个偏僻的小区走去。
那是一栋有些年头的旧楼房,颇有大隐隐于市的味道。奉欢按着记下的地址,一边顺着脑子里对这一块地的记忆找到了那栋单元楼。爬上四楼后,她在一面贴满花样百出的广告的墙壁上找到了侦探社的字眼。顺着方向,奉欢敲开了一扇门。
她在门口等了有一会儿,才听见门后面传来一阵笨重又缓慢的脚步声。铁门被缓缓拉开,露出面的,是一个头发凌乱又邋遢的青年,身上穿着一件白背心,相貌平凡,普通到丢进人群里都没有一点儿存在感。他似乎才刚起床不久,不禁打了一个困意沉沉的哈欠:“小妹妹,你找我有什么事?”
面前的人曾经帮原主找到了失踪的奉琛,记忆里这人虽然落魄,能力确实不错。想到调查任务的事可以大半交给他,奉欢的语气不由得轻快起来:“给你送钱来呀。”
杵在门口的苏深一愣,他上下打量一眼学生样的奉欢,心中怀疑她能付出多少委托费来。不过最近确实没什么生意。苏深挠了挠头,还是推开门让开了一条道,“进来再说吧。”
苏深说,他已经尽力去找了,但是奈何没有一点玉佩的踪迹。不过,他最近得到一个不确切的消息,说是玉佩在这个叫方冰香的人身上,所以他去了距离永华市很远的梅县一趟,又花了几天的时间去搜集了一下她的资料。
人海茫茫里找一块玉佩,难度确实很大。
回复苏深她收到了资料的短信之后,她掀开打印的那一沓资料看了起来。
梅县,一个不大不小的县城,方冰香从小到大在那里生活,早几年父母去世,余下她一个人。前年大学毕业后,她才回到梅县的老家,在那里找到了一份还不错的工作。
这些信息没什么异样,然而翻到最后一张打印出来的照片时,奉欢的目光不动了。
那是一张偷拍的照片,背景是车流行人,但苏深却将方冰香清清楚楚地照了出来。她正在接电话,闲聊中仰头看着街边的一棵大树。照片整体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惟一吸引住奉欢的是,方冰香的衣领处露出了一块玉质的物体。
露得不多,却很显然是一只鸟的头,仰首望天鸣。
这东西何其眼熟。奉欢眉心一皱,她取出手机,很快在相册里找到之前拍下的一幅水墨画。她将画搁在方冰香脖子边一对照,照片里的玉佩大部分藏在衣领里,看得不是特别清楚,但就衣服下若隐若现的轮廓来看,照片里的鸟形玉佩跟胡不归画的凤凰是一模一样的。
玉佩在方冰香那里。
奉欢突然想起,她之所以觉得这块玉佩眼熟,原来是因为原主曾经在方冰香身上见到过。
就苏深调查到的信息来看,方冰香的爸爸以前是个考古学的教授,后来不知道从哪里买下了这一块玉佩,出于私心和喜爱,就把这块玉佩留了下来,之后玉佩戴在了方冰香的脖子上。
正好苏深还在梅县,奉欢正准备发短信让苏深想办法把那块玉佩买下来,突然的,手机一震,苏深发来了一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