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叫男”许是觉得太不可思议了吧,手指卓轩,“呃呃呃”叫唤半天,嘟囔道:“我早就说过,鞑贼将会搜山,搜山!懂吗?”
“茫茫雁北古地,总会有鞑贼找不到的角落。”卓轩平静的道:“我就知道这么一个地方,依山傍水,人迹罕至,除非鞑贼生出翅膀,否则,任他们再怎么折腾也到不了那里。”
说话时,他脑中浮现出六棱山北麓的一处秘境,他曾数次随小叔去那里打猎,每次都会呆上十余日。还有一次,他受了婶婶的气,心里难受,上山采药时就在那里歇了一晚。
听罢此话,众人全都望着卓轩出神,像是在等人指点迷津。
嘿,这下轮到我做救世主了!卓轩一下子激动得不行了,扭头扫视人们,双眼闪闪发亮,自信满满的道:“我带你们求生,至于银子嘛,也不一定是非收不可,大家意思意思就行!你们愿意与我同行么?”
不料现场画风突变,众难民形同道具人,装了发条似的,把一颗颗头颅摇成了拨浪鼓。
“想银子想疯了!”
“年纪好像小了点,哈,不靠谱呀!”
“嘴上没毛,办事不牢!”
“难不成我一个大老爷们,要把这条命拴在一个毛头小子的裤腰带上?”
······
太失败了!卓轩遗憾的发现,自己天生就没什么气场,一心为了劳苦大众,别人却不领情,最后居然连一张信任票都没拉到。
转念一想,也是,无论是在哪个时代,赢得信任的先决条件不在于见识的高低,而首先取决于“胡须的长度”!
这里最受大家信赖的人自然是非季先生莫属,可惜,季先生并没有给卓轩提供任何的火力支援。
秦夫人想了想,转向季先生道:“要不,咱们就跟这位小兄弟走吧?”
季先生面有难色,“秦夫人,不妨再想想。”
看到没有?人家季先生都发话了,这小子的话肯定不靠谱!
众人不再理睬卓轩,心想反正天色不早了,不如睡个好觉,明早跟着季先生上路,他去哪里咱们就去哪里。
秦夫人仰望夜空,明眸迎光亮了许久之后,她移目看向卓轩,决然道:“小兄弟,我跟你走!”
卓轩霍的一下就站了起来,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他搞不清楚,秦夫人为何如此信任自己。
他察觉到自己的一颗心竟然在狂跳不止,不禁暗中自嘲道:卓轩呀卓轩,你是在救人,而不是在求人耶,为了仅有的一张信任票,犯得着激动成这个样子么?
就在众人愣神的时候,那名男童猛然跑到他娘身前,伸出一只手挡在卓轩与秦夫人之间,一副大为戒备的样子,防范人贩子似的。
“娘,我不要跟这个小哥哥走!呜呜呜······”
一瓢冷水兜头泼来,滋味挺不好受的,卓轩胸中怒气直窜:小崽子,你娘管我叫小兄弟,你却叫我小哥哥,这辈分岂不是乱了套?你等着,等哪天你哭着喊着叫我老子,老子也不认你这个熊孩子!
经男童一搅和,最后一张信任票就悬在了那里,卓轩彻底死了心。阵阵睡意袭来,他往后一倒,顺势靠在背后的石壁上,就着篝火传来的暖意,缓缓闭上眼睛。
夜已深。在入睡前的那一刻,卓轩最后瞥了秦夫人一眼。
大脑牢牢收藏了这个美丽女人的容貌,那份记忆或将隽永!
日后若是重逢,即便她置身于茫茫人海,他的视线也能瞬间将她“钓”出。
······
天色方晓,刺耳的蹄声、呼喝声将人们从睡梦中惊醒。
在众人循声张望之前,“惊叫男”跳了起来,又开始了习惯性的惊叫:“我的个娘呃,鞑贼来啦!”
卓轩反应极快,率先朝那人伸出一只手,做了个噤声的动作,低声抱怨道:“我说大叔,您老能否不要一惊一乍的?我的小心脏受不了哇!”
众人纷纷瞪视“惊叫男”,随目光撒去的全是怒火。
稳住神后,人们这才起身,隐在林中,躲在枝叶后,偷偷看向蹄声响起的地方。
真的是鞑贼!
就在坡下的小径上,十余名瓦剌重装骑兵一路疾驰,正在砍杀数十名溃逃的明军。
明军人多,却无一丁点的抵抗意志,于慌乱奔逃中相继被鞑贼砍翻,如羊羔一般任人屠宰。
战斗很快就结束了,看样子明军无一人幸免于死。鞑贼打扫完战场,收下明军身上有用的财物,叽叽哇哇交谈片刻,随即策马离去。
难民这边,一帮孩童全都躲在大人的怀抱里瑟瑟发抖,却无人啼哭惊叫,或许,他们有着动物幼崽般的生存本能,知道这个时候万万哭不得、叫不得。
受到刚才血腥屠杀场面的刺激,卓轩去意已决,他可不想像眼前的难民一样,还抱有南逃或西遁的幻想。
他将奔赴心中早已神往的那片秘境潜伏下来,即便那里的生存环境十分恶劣,与无端将自己置身于腥风血雨中一比,活命的希望却也大出许多。
脱下披风,还到秦夫人手上,道声“多谢”,弯腰抱起笈筐,背在背上,就想转身离去。
“等等!”秦夫人手上一顿忙活,将披风折叠齐整,放入卓轩背后的笈筐中,柔声道:“小兄弟,这件披风好像是特意为你做的,世上没有谁比你更适合穿它。收下吧,一路珍重!”
“小公子,难不成你想一个人去逃命?”
那名健妇快步走来,从包裹中取出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