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啊。”王喜弟打断了她的话,“这活不好总攒着,越攒越多,以后就更没时间弄了,你辛苦几天,也就几天的事儿。要是我手艺有你这么好,也就不麻烦你了。”
“呃……行啊,那我就把这些都抱我房间里头去了。”
王喜弟点点头,“恩,都拿去吧。”
“大贵哥。”田小麦喊了一嗓子,想找个帮手,让她一个人搬,不得累死啊。
可王喜弟就想故意为难她,“大贵给我熬药呢,你就别麻烦他了,自个搬吧。”
王喜弟说着就去了厨房,还把大贵给拦住了,让他不用管小麦的事儿。
“熬你的药吧,小麦她可能干了,自己能行。”
田小麦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那就这样吧,反正她是不急,慢慢搬呗。
优哉游哉地,一边琢磨着事儿,一边慢慢地搬着,王喜弟数落她几句,她就嗯嗯啊啊地答应着,但就是不给你卖力气干。
你不体谅我,竟跟我找茬,也就别怪我不配合不听话了。
花了三四个小时,才把那一床的衣服搬到自己的房间里。
王喜弟也不生气,浪费的是你的时间,又不是我的时间,吃亏的到底还是你自己。
晚上田小麦从办公室回到家,去厨房一看,一粒剩饭都没给她留下,锅子里边刷得干干净净的,连点油腥味儿都没有。
好在房间里还有两盒奶油饼干能充饥,否则晚上饿的都没法睡觉。
水壶里边也都没有热水了,大半夜的,还要自己架锅烧热水喝,这日子过的也真是惨兮兮。
泡上一杯热茶,开一袋奶油饼干,坐在书桌前,一边吃一边赏月,感觉竟然还很不错。
大概是因为在苏苏的房间里吧,这里有他多年生活的味道,短时间内都抹不掉的迷人味道,能让人轻易地释怀掉一切的不如意。
以前田小麦起床后第一件事儿是练晨功,练完之后才开始给全家人做饭。
现在到了婆家,起来第一件事改成了做饭。
王喜弟午觉睡得时间长,而且年纪大了,觉少,所以早上起得特别早。
她耳朵还尖,听力贼好,只要听到田小麦醒了,就会一咕噜跟着起床,然后就等着要吃早饭。
这样一来,田小麦还怎么练晨功啊?只能先做饭,做完了还要陪着婆婆一起吃。
在自己家,做什么自己决定,偶尔娘和妹妹有什么特别想吃的,她才给她们做。
现在呢,田小麦什么都不能做主,王喜弟想吃什么,她就只能做什么,一点决定权都没有。
最麻烦的是,中午她必须回家吃饭,以前都在办公室里头跟江淼淼一块儿解决,基本上都是早上做好带过去的。
现在呢,她中午必须要回去做新的菜,伺候她婆婆吃饭。
王喜弟觉得吃剩饭剩菜不健康,所以一直以来她都只吃刚做好的饭菜,这给田小麦增添了不少的麻烦。
这些以前都是大贵的事儿,现在大贵想做王喜弟都不让他做,非要吃儿媳妇亲手做的菜,说小麦做的更好吃,她更喜欢。
田小麦择菜的时候特别想爆脏话,不过很快就想通了。
这是苏苏的娘,再气人也是生了苏苏的人,做几顿饭,原本就是应该的,是当媳妇原本就该做的。
虽说自己主动去做,和被逼去做,完全是两种心情,但田小麦认为内心强大的人可以很好地转换做事的心情。
权当是修炼内功的一门大课了。
“今儿中午少了一道菜啊!”王喜弟挑刺,每天中午的标配至少是五菜一汤,而桌上现在只有四道菜。
田小麦挑挑眉,解释道:“今天这条鱼比较大,这一道菜就顶之前的两道了,所以就少做了一道,做多了太浪费。”
“浪费什么?剩菜猪崽子们都能吃的,你就是懒,非得给自己找理由。”王喜弟敲敲筷子,命令田小麦,“这么些年了,中午就没少于五道菜过。你现在去,再给我清炒一盘藕丝来。”
田小麦不动地方,闷头吃饭。
大贵立马站起身,说:“我去做吧。”
“大贵你坐下!”王喜弟说:“你以后只做我晚上喝的药粥就行,早上和中午都不用你管了。”
大贵很是为难,但他的身份摆在这里呢,他也不好顶撞王喜弟,只好无奈地重新坐回到位置上。
王喜弟:“当初是你死乞白赖地非要嫁过来,你以为来了之后就能跟少奶奶似的享福么?做梦呢!”
这种美梦田小麦可从来都没做过,而且她也没觉得被佣人伺候是什么美妙的事情。
“我身边也只有一个大贵帮我做点杂事,没有人来伺候你!明苏回来了,他想怎么伺候你是他的事情。你现在是我夏家的儿媳妇,也不让你多做别的,一天两顿饭,很难吗?你也不是不会做,怎么就非要跟我过不去呢?多炒一个菜,能累着你还是怎的?”
听到王喜弟一连串的质问,田小麦嘴巴里的饭是彻底咽不下去了,这吃了容易消化不良啊。
她放下筷子,打算说点什么,可嘴巴刚张开,话还没出口,就被王喜弟截了胡。
“你看我这家里头的剩菜剩饭,什么时候平白地扔过。以前明苏在家的时候,每天作废的食物成堆成堆的,不都给牲畜们喂了,连一片白菜叶都没浪费过,你现在跟我说浪费粮食浪费食物,你懂个屁啊!”
田小麦哽了哽,废话不多说,起身去厨房清炒了一盘藕丝。
前后也就用了五分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