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泰住在镇子上一个闹中取静的小院儿里,原本以为里面的布置会很奢华,没想到房子宽敞是挺宽敞,就是硕大的堂屋里装扮得极其简朴,只有一条长长的旧沙发和几个普通的木头小柜,再无其他什么像样的家具和摆设了。
屋子正中间摆着一张关公像,桌上散放着一些烟草和火柴。
田小麦踏进门槛,就闻到了一股浓重的烟味,不光刺鼻,还辣眼睛。
满地都是烟灰,也不知道这是一个人抽的,还是几个人抽的,这得抽到少烟才会把房间搞成这幅德行啊,连白墙都被熏成了灰色,猛一晃神还以为进了烧烤店呢。
“这是哪家的丫头片子,走错门儿了吧?”一个宽厚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田小麦扭过头,看到一张豪气却饱经风霜的脸,浓眉向额头上横过去,双目有神,时刻带着愠怒的感觉。这是一个经受过风餐露宿,在枪林弹雨里爬过来的人,田小麦这样下着判断。
这种判断来的毫无根据,却是女人的第六感告诉她的。
田小麦穿着深蓝色的裤子,天蓝色的圆领上衣,系鞋带的灰色布鞋是加过厚根儿的,让田小麦高了三公分,显得更加修长挺拔,然而站在朱泰面前,她仍然像一个小学生。
“你是朱泰?”田小麦一眼就认出了对方,但她还需要确认一下。
“我就是朱泰!”朱泰朗声说着,大步走进堂屋,随手拿起烟袋打着火抽了起来,“原来你不是走错了没,而是来找我的啊?说吧,什么事儿?”
田小麦被烟熏得眨了眨眼,听到朱泰的话之后,对他莫名多了一丝好感,跟痛快人说话不憋气,不管事情谈不谈得拢,心里都畅快。
“我叫田小麦,李大春是我姐夫,他向你借了一千块钱,你记得吗?”田小麦往边上挪了挪,这样烟气就飞不到她的身上了。
“记得啊,当然记得了,就这几天发生的事儿,我记性是有多差才会忘了啊。”朱泰把双腿一抬,搭到了旁边的一条矮柜上,一只脚有节奏地抖着,显示着主人此时的好心情。
“我想先问清一件事情,不知道可不可以?”田小麦不悲不惧地看向朱泰。
朱泰饶有兴味地回视着田小麦,“你说!”
“如果李大春限期内还不上你的钱,结果会怎样?”田小麦从邹平那里听过一些传言,不过传言毕竟只是传言,不足为信,还是要听听当事人亲口说的话,才有信服力。
朱泰毫不含糊地说:“看我当时的心情,轻则断手断脚,重则一命呜呼。”
田小麦的心微微一抖,还真是个狠角色。要是姐夫真断手断脚了,姐姐肯定受不了。
到时候姐姐的日子就更加难过了,田园还小,这个家现在就破碎了的话,如何是好?
朱泰活动了一下脖子,伴随着咔咔几声脆响,他接着说道:“规矩就是规矩,有借就要有还,这理儿跑到哪儿去讲,都讲得通!老子还不上儿子还,儿子再还不上我就要占地了,我觉得这么做,没毛病。小姑娘,你觉得呢?”
田小麦的指尖颤了颤,没毛病,是不可能的,但是跟这样一个人讲普通的道理,讲道德,讲仁义,那就是放屁。
“我觉不觉得,不重要。”田小麦冷笑道:“重要的是谁在立规矩。”
“哈哈,有意思,别看人儿挺小一个,还挺明白道理。”朱泰笑了笑,他想起夏鹏说的话,果然没错,这个田小麦不同寻常,难怪会让夏鹏花如此的心思去对付。
“泰哥,听说大家都这么叫你,我也就跟着这么叫了,希望没有冒犯到你。”田小麦估算了一下彼此的年纪,她觉得其实叫“泰叔”更合适一些,不过邹平告诉她,道上的人都叫他“泰哥”,这样跟着叫比较好,所以田小麦也就听取了邹平的意见。
“叫泰哥挺好,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叫我泰哥,我心里酥酥麻麻的,受用得很。”朱泰咧着嘴笑,一口整齐锋利的牙齿,虎牙看起来格外尖锐,跟狼牙一样,充满了攻击性。
田小麦把视线从那一口利牙向上转移,定在了朱泰宽阔的额头上,“泰哥,你想要回一千块钱和相应的利息,还是更想要李大春的残手残脚和那一亩三分薄地?”
“这个嘛,我得好好琢磨琢磨。”朱泰悠闲地抽着烟,把田小麦晾了几分钟。
若不是那袅袅而起的烟雾,田小麦都会以为这个人睡着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田小麦的心里开始发焦,原本以为能够掌控谈话的节奏,结果还是高估了自己的能力。
朱泰毕竟在江湖上摸爬滚打了这么些年,纵使自己是从四十年后穿越过来的,但也只是徒有一些先见之明罢了,跟这种天天在刀尖上跳舞的人,根本没有与之过招的能力,能顺利地把麻烦最小化也就是最好的结果了。
“小姑娘,你出的这道题有点难啊。”朱泰悠悠地开口,他清了清嗓子,倏地睁开眼,盯住田小麦的眼睛,问道:“你觉得我会更想把钱收回来,是吧?”
当然是了,这还用问嘛!残手残脚有个屁用,没两天就腐烂了,李大春的一亩三分薄地,能值几个钱?拿过来还得找人打理,朱泰下面能有这样的闲人?
可田小麦还是把内心的答案压了压,来回地琢磨了一下,后来她发现这个想法只是像她一样的普通人的想法,既然朱泰这么问,那肯定就有另外的答案。
是了,刺激,朱泰不缺钱,而一般不缺钱的人,都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