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星顺着那根细瘦白皙,却坚实有力的胳膊望过去,果然撞上时钦灰蓝色的瞳孔。
此刻时钦额前的刘海被汗水打湿,一绺一绺地贴在额头上。他盯着宋星,眼里火星,比头顶日光还要猛烈。
狠狠喊着:
“小凤仙不是大家闺秀,是清朝花魁!”
他身后,拎着菜篮子的沈致宁刚进二门。
听到这话,忍不住纠正道:
“民国,小凤仙的故事发生在民国。”
沈致宁身后还跟着拎着菜篮子的银叔,银叔看到宋星时,一脸心虚。
望着桌上的《北地胭脂成一梦》的打印件,沈教授对宋星笑笑:
“这么老的书都翻出来了。”
他以为,宋星在和杜筝讨论小说。
而宋星噗呲笑出声来。
一笑时钦已经不学无术到一定程度,张嘴就露怯。
二笑他不愧是顶级流量,即便跑得满头汗,摆谱的时候仍旧气不喘脸不红。
杜筝看着眼前俊朗少年:
“你是演陆逍遥的,时钦?”
虽然儿子是当红小生,但和时钦没什么来往,丈夫怎么会把时钦带回家?
沈致宁接过银叔手里的菜篮子,向杜筝解释:
“你说巧不巧,在菜市场遇到正在录节目的时钦。你可没见那菜市场多少人。现在的女同志,追星追地太凶了点儿。时钦在拍节目,就买个菜,那些小姑娘也不知道哪得来的消息,学都不上了,把菜市场围了个水泄不通。“
杜筝表示理解,沈尧一出门也差不多。
“看见我过去,节目总导演左愿拜托我先把时钦带走,他们清一下现场再让时钦回来。”
沈致宁一脸心疼,低声对杜筝说:
“时钦这小孩儿挺可怜,卖菜的那些大姐都潮水一样往他身上扑。把小孩儿吓得,拉着我非要来咱们四合院,眼泪都快吓出来了。”
宋星捏了捏山根处,太爱演了!
卖菜大姐还能吓着时钦?
亚洲顶级流量什么场面没见过,老爷子明显让时钦骗了。
宋星抬起脚,轻轻踢了时钦一下。
“挺会算计啊?”
时钦连连尖叫:“放开我的脖子!”
宋星一脸嫌弃地抬起脚。
“喊全了,踩的是脚脖子!”
时钦也不顾最新发售的滑板鞋被踩脏,嬉皮笑脸道:
“跟你说录节目,也没说我不在帝都啊。早说了你的剧本我负责,你一大早跑人家来,也太不端庄了。”
边说话,眼神还一直飘来荡去。
宋星更加嫌弃:“沈尧不在。”
时钦收回目光,笑道:“我又不在乎他在不在。”
表情却是大松了一口气的样子。
心道:
“你们父母是老相识,你又是他爹关门弟子,这种师兄小师妹的关系,最容易搞暧昧了。我可不能只防着成昼忽略了沈尧,回头让他近水楼台先得星,想得美。”
宋星懒得理他,只瞪银叔:
“怪不得您会提醒时钦说今儿热了,感情你们就在帝都。”
银叔一脸慈祥的笑容:
“拿人钱财,替人办事。请宋小姐体谅。”
银叔这一脸喜羊羊般的笑,的确让人恨不起来。宋星只能在心里暗骂时钦,算计人都要算计得滴水不漏。
左愿在艺大很有地位,不然也不会被请来做艺考考官,沈致宁和他必然交往频繁。左愿说句话,沈致宁怎能不帮忙?
再加上时钦手上捏着叶玖在海外的合同,也算是父亲干女儿的半个老板,有求于他,能不答应?
怪只怪自己一举一动,都被这家伙算准了。
此刻杜筝又端来一碗酸梅汤,像欣赏一尊艺术品一样望着时钦。
“不怪菜市场的人围着你,长得的确是好,我们家沈尧都被比下去了。”
宋星扶额——时钦这张脸,就是女性社会万能通行证。
人见人爱啊。
时钦想在宋星面前打压沈尧,故意扑闪着自己黑羽一样的睫毛,接过杜筝手中的酸梅汤。
一脸乖巧。
“谢谢杜阿姨,好甜啊。”
万年冰山开始卖萌,令杜筝心情大好。
这孩子真乖。
长得好看啊。
只可惜,喜欢的是成昼。
杜筝因为沈尧和宋星的关系,最近也开始关注八卦新闻。
十天的新闻里,总有七八天是报道时钦和成昼之间的点点滴滴。
成昼演国台电视剧,时钦就配唱主题曲。
为避嫌,还专门把歌名起成女二号东珠的名字避嫌。
时钦在镜湖和陈永浩吃饭,成昼后来也赶来了,正好被记者拍到。
……
杜筝虽然是知识分子,到底是女人。
女人没有不爱八卦的。
“时钦这么好看的一张脸,要是喜欢女孩儿多好。他有钱人又帅,不管当谁家女婿,丈母娘一定会当是儿子那么疼爱的。”
想着想着又心酸。
自己又没有女儿,纯属乱操心。
宋星并不知道杜筝在脑补什么,看着时钦一脸得意,她一肚子气。
抢过时钦没喝完的半碗酸梅汤。
“说说吧,我怎么不能演小凤仙了?”
没等时钦开口,沈致宁一脸激动:
“啥,你要演小凤仙?”
宋星认真回答:“沈教授,我很喜欢这部《北地胭脂成一梦》。我想筹拍这部戏。”
“不行!”沈致宁斩钉截铁。“你是艺大的学生,刚刚演完国台的剧,有的是大好剧本等你去挑。“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