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鹤越飞越低,显然是体力己达极限。
方百花心疼的轻抚着的它的羽笔,很是爱怜。这两只鹤她养了很多年,感情极是深厚,如今已经死了一只,这只,恐怕也……
“飞!快点飞!”方百花一狠心,强迫那鹤又飞出一里地,这才落地。
那鹤神情委顿,连吐七口鲜血,对着它的主人哀鸣一声,就此倒下。
这里是一片稀稀落落的牧场,追兵似乎暂时被甩开了。
方百花默默无言,一边流泪,一边用随身佩剑挖坑,武松亦拨刀帮着挖,二人以最快的速度将鹤葬了,方百花冷静的观望一下四周,道:“赶紧抢牧民的衣服,然后脱了夜行衣烧掉。”
武松不语,只是点了点头。
他当然知道这两只灵鹤之死,对方百花来说,是一件多么伤心的事。然而他更知道,为了他,这位奇女子什么事都愿意做,包括牺牲自己的性命!
二人在一起经历了这么多事,此时再说什么感激之类的话,反而显得格外苍白。
二人借着夜色的掩护,潜入一个离群索居,并且非常偏远的帐篷。金人是非常警觉的,帐篷里的人听到动静,立即大喝:“谁!”
武松一刀下去,那人哼也没哼,倒了下去。
这帐篷里住的是兄弟二人,武松杀的是哥哥,弟弟听到声音,暗中摸出马刀,躲在角落里准备偷袭。岂料方百花看见刀光,顺手便疾刺一剑,将弟弟了帐。
那哥哥是个大胡子,弟弟胡子也不少,武松割下他们的胡子,去灶台处寻了点面汤粘上。
二人扒下他们的衣服,靴帽,迅速烧了夜行衣,将火灰埋掉。二人又把那对金人兄弟俩也草草挖坑埋掉了。
武松也不管合不合身,直接换了金人的衣服,方百花则因为脚太小,于是没脱自己的鞋,把金人的靴子直接套在脚上。
当然,金人兄弟所有的钱和方便带走的腊肉,盛满清水的葫芦,也全被武松很礼貌的顺走了。
武松拉起方百花的手:“妹子,此地不宜久留,走,牵了马,去那边的山上歇脚。”
“恩。”方百花任由他牵着自己的手,也不挣脱。
“妹子,你怎么老蒙着面纱啊,以前总想问你,但是不好意思问。”
“我长的丑,满脸麻子,没法见人。”
“瞎说,长的丑,眼睛却这么漂亮?”
方百花笑道:“除了眼睛好看点,其它哪都不好看。”
“手也挺好看的!又白又美!”
“这都什么时候了,没个正经!”方百花瞪了他一眼,眼中却毫无愠色。
二人牵了金人的马,从帐篷里割了些厚帖布把马蹄严密裹紧,不让马在奔跑时发出太大的声响。
二人骑着马,不敢快跑,悄悄朝着北边的山脊奔去。
那是一座驴迹罕至的荒山,二人躲在这里歇脚,武松执意要方百花先睡,自己护卫。方百花却要武松先睡,由自己来保护他。
不知是为什么,每次和方百花在一起的时候,武松都会觉得特别舒坦。那是一种说不出来的奇妙感觉。
对其它几位美貌夫人,武松更多的是疼惜,因为那几位柔弱,娇美的夫人全靠他来保护。
而方百花,每次都能帮他大忙,似乎也不怎么需要他来保护。
所以无论身处何等险地,只要有方百花在,他心里就会觉得非常踏实。
他们继续争论谁先睡,谁留下护卫的问题。
“妹子,你怕我偷着亲你是不是?”武松竟然还有闲心开她的玩笑!
方百花也笑了:“我长的丑,你也想亲?唉,你这人啊,见了姑娘就喜欢,也不论丑俊,真是服了你了。”
方百花的声音特别好听,莺声燕语,不啻之音。
“冷。”山风一吹,冻了个激灵,武松一把搂过方百花,在她耳边轻声说:“我得搂着你才能睡着。”
“那你搂吧。”这四个字,比蚊子叫声还低。黑夜中,方百花感觉自己脸红到了脖子根。
二人起初不敢睡,怕被追兵捉住,后来困意上涌,相互依偎着睡着了。
此时天寒地冻,睡不安稳,次日天刚蒙蒙亮,方百花就醒了,她快速背对着武松吃了几口食物,然后蒙上面纱,叫醒武松,起来赶路。
武松的帽子是个大斗笠,足以遮住大半张脸,方百花的是顶软帽,不但遮住头发,还能遮住脖子和口鼻,刚好盖住她的面纱。
二人装扮成猎户模样,专挑密林群山处避难。他们正自行路,身边路过一个又一个的传令兵:“大宋刺客行刺粘没喝大元帅,现己逃入大金!着各家各户留意可疑人员,一旦发现刺客,立即捉拿!有敢窝囊者,灭族!”
传令兵把二人当成了普通猎户,没空留意他们,他们心里虽然紧张,却不敢表露出来,继续向远方的山峰行进。
“哥,看来咱们是绝对不可能从宋金前线安然返回了!”方百花为了不泄露梁王身份,连平时说话也不带“梁王”字样:“咱们先逃到蒙古,再想办法回到宋境吧!”
“也只有这样了。”
到了那山脚下,食物和水早就用光了,二人打野兔,野獐,烤了吃掉。
香喷喷的野味,吃的肚子里暖洋洋的。
晚上寻个山洞,铺上柴草当被,聊解寒意。
“当惯了大王,吃惯了锦衣玉食,睡惯了雕金大床,现在这苦日子还能过惯吗?”方百花调侃道。
武松一缓紧张情绪,故作神秘的笑道:“只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