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瑾言家乡位于大齐以东,风景秀美,河溪穿流,是一处安静祥和的小县。
梅县雨花村,大约五十农户,虽不是百户大村,但规模也不小了。
七日后的清晨,一辆宽大木质马车悠然驶入村庄,村民和往常一样拿着锄头下地耕作,妇人拎着一大筐衣服在河边洗。
“咋回事?村里来贵人了?”
“瞧着像啊,我见员外坐的那辆马车,都没这辆好呢!”
“贵人到我们这来作甚,稀奇了,我活了半辈子,没见过咱村搞这么大动静呢!”
妇人纷纷猜测,有些甚至放下衣服,起身眺望,视线随马车移动。
大家都喜欢凑热闹,更别提日子一天天过,每日循环,十分无聊。
好不容易来了一个新鲜事,可不兴奋嘛!
众人中,只有一名年纪轻的妇人依旧蹲在河边,照常洗衣。
右手拿板子捶,左手撩起颊边丝丝长发,等她洗好了,还要回去切萝卜,娘说了,趁着日头好,晒萝卜干呢。
“花妮!”
忽的,响亮的妇人声传来,倏的在背后响起,肩上更落下一掌,重重的拍了她一下。
孙花妮被吓的不轻,身子止不住一抖,手里衣服不松,“张大嫂,我知道你嗓门大,青天白日的,你也用不着吓我啊!”
话音刚落,就见张大嫂眯了张笑脸,眼里全是兴奋。
“你家大喜事啊,还闷头洗衣裳呢!萧家老大,他回了!”
未满十八岁,应招入伍,回来的次数屈指可数,到了二十岁,几乎没回来过。
掐指一算,五六年了吧!
一听大哥回了,孙花妮眸子一亮,豁的起身,“真的?”
昨日娘和凌天还念叨,一别多年,也不知现下过的如何了?若不是几封信寄回来,真怕有个不测。
“千真万确,我亲眼看到,就是他呢!赶紧回吧,大喜事啊!那么大的马车,阔绰!”
万千事,都比不过久久未归的家人重逢,凌天和他大哥感情从小就好,自大哥从军,他日日祈祷,乞求平安。
现在回了,凌天和娘肯定高兴!
孙花妮满脸笑意,赶紧收了筐湿衣服,急急的奔了回去。
“张嫂,萧家老大就是瑾言那孩子吧?你看清楚了?那辆宽大的马车,是他的?这么说来,他从军多年,荣耀加身,发财了?”
瞧着众人递来的好奇眼神,张嫂双手环胸,朝萧家方向瞧了一眼。
“你们过去看看不就行了?可不止一人回了,还带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呢!这长的……啧啧。”
张嫂本就喜欢唠嗑,一时之间表情更夸张了,接连竖起大拇指。
“反正我活了六十几年,没见过这么水灵的丫头。别说村长家的女儿,县太爷的千金都没她好看。”
这句话,效果宛若惊雷,平静的心湖,可不是泛起涟漪那么简单。
众人纷纷睁大眼睛,一个劲朝萧家方向望,“有这么夸张?那不成仙女下凡了?”
那位县太爷的千金,心肠好,经常施粥给周边乞丐,大家都知她长得,那叫一个漂亮。
竟比她还美,那得好看成啥样?他们真想象不出来。
“走,咱们瞧瞧去?”
不知哪个带头,被这么一怂恿,大伙成群结队朝萧家。
此刻,马车稳稳当当的停在萧家栅栏外。
萧瑾言率先下了马车,继而掀起帘子,伸手扶了秦云舒下来。
待她站稳,他才松手。
环顾四周,绿景远山,近前稻田,家家户户围了栅栏,院里放了许多需要晾晒的东西。
匆烟袅袅,伴着菜田芳香,鸟儿清脆啼鸣。
经了两辈子,这是她第一次到萧瑾言的家乡来,村落安静秀丽,和它的名字一样,雨花村。
“舒儿,我们进去。”
一声轻唤拉回她的打量,回神就见萧瑾言捧了个红盒子进去,她立即阻住。
“这个给我。”
说着,扬手硬接了去。
吱嘎,木屋门轻轻开了,只见一名头发白了一半的妇人拿着箩筐出来。
“娘。”
有力的一声,随即迅速走去,长臂一把接过箩筐,放在以往晾晒萝卜干的架子上。
乍一听娘,她以为凌天从地里回了,但时辰不对,早来呢,再一听,声音也不似。
是……
抬头看去,入眼一张熟悉的脸,比起十八岁从军,这张脸不再稚嫩,刚毅非常。
“瑾言?我儿瑾言?”
秦云舒拿着红盒子站在院中,看着眼前这幕,不忍打扰。
因为年纪和劳作,比起年轻时,手僵硬不少,一寸寸抚着萧瑾言的脸,因为高兴激动,亦或心酸,手止不住的颤抖。
明明想哭,却一滴泪都不掉。
横亘皱褶的脸,一双眼睛炯炯有神,极显英气。
秦云舒能看出,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还是个英朗十足的女子。
应了父亲那句话,萧瑾言的母亲,十分要强,性子更是刚强,不是一般妇人能比的。
“大哥!”
响亮兴奋的声音从外响起,一左一右,几乎同时发声。
不一会,秦云舒就见两道影子跑了过去,一高一矮,一灰一黄,一个拿着箩筐,另一个拿着锄头。
待两人站定,瞧清后,秦云舒就知道,定是萧瑾言的弟弟和弟媳。
“娘,凌天,花妮,我回了。”
说着,萧瑾言放下握着母亲的手,看向秦云舒,然后朝她走来。
“这次,不是我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