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没想到的是,颉利不仅不打算离开这里。还要我扔了这只兔子。我一共喂过这只兔子三顿饭,三次溪水一次茶水,还带它出恭几次,我怎么可能扔了它。我同颉利瞪眼,问他,“为什么要扔了这只兔子,它只吃青草,偶尔才吃两个胡萝卜很省钱的。”
他的回答真是气人,“因为,房大人想送你一个新兔子。”
他说话时的神气,就像那位房大人家的兔子会飞一样,可就是它会飞我也不喜欢。我只喜欢我的这只兔子,我想颉利一定是忘了他那天追这只兔子时的辛苦。
不过他肯定是忘了,因为这只兔子不是他特意要抓给我的,是他每天练功基本就在那山上跑来跑去,恰巧碰到了这只兔子,抓来不过是要改善生活的,谁知道他又在这儿找到了差事。这样就不用再拔兔子毛那么费事才吃到兔子肉。
我抱着兔子到外面去,为的是不理他,可又被他拉了回来。他跟我说我不能出去时,我真想踹他一脚。他这个人相处起来真的是很难很难,总是让我不能这样,不能那样,总之他是这样的讨厌我。
我说,“那位老爷爷给了你官当吗?你这样讨好他,你不是认识齐王,他不给你……”
他一下子扑过来,堵住我的嘴,衣袖外的芸香直直窜入我鼻孔,使我变得安静。那样的冷香,经过尘世涤换,褪成了一种淡淡的平和。
他很小的声音同我讲话,他的身影倒映在地面上时,像个大大的一字。他的声音,听上去,是像安慰一个,在无缘无故赌气的孩子。他同我说,“我们在这里要看别人的眼色。而别人的眼色说,我们不好养这只来历不明的兔子,而要养一只家兔。就是为了表现你收到那礼物很喜欢的意思,如果你早有了一个,你还怎么那么那么唯一的喜欢。”
他说了好长的一段话呀,说明他有多么想扔这只兔子,可是我偏偏不。我对他说,“你说的不对,既然他想送我礼物,为什么不送我喜欢的。我已经有一兔子了就不再需要一只兔子,难道就不能给我点别的。”
于是我养了两只兔子。而且对他们一般好,只是为了帮助颉利。是不是他已经不是太子了,日后都要在这里生活。他做房府的门客,每日很辛苦的来去,他禁止我提到齐王和她的王妃。我日复一日在这里喂小兔子吃草,而真正的事实是日渐偏西时,我都倾神,在听那转巷中轻扬的脚步声。
他穿的云头鞋,并没有特别的清洗与我的小靴子一样,两天才会换一双,可是每日都会纤尘不染。当他出现向我露出第一个微笑时,我还在低着头,看我今天去为大兔子和小兔子拔草时,先沾上了露水,后沾上了土,最后和成了泥的小靴子,我把它们向裙下缩了缩。
我转弯抹角同他打听晴柔,而他说起晴柔时,会笑得像一只正忙于采蜜,一生的工作即是采蜜这种甜蜜而幸福的事业似的。
我假装头疼了,去到槐树下面,倚着树去念弥陀佛。过了一会儿,又像是受不了这般无望的伤心,拿来一个小花蓝打算捡上一些花瓣。再伤心的事,只要见到这些黄白色的花朦出的小小的花雾,那般缠头的事也要化在这花雾之中。
那老夫子心地倒好,常常来看我,每次都给我带礼物。不过是些小孩子玩意儿。时间久了他似乎察觉我并不太喜欢这些双陆棋,七巧板、六博、九连环、孔明锁。这些物件,搞得我睡觉时,冷不丁想起,都会觉得脑瓜仁子疼,特别疼。
那里面算起来,也就只有六博我还有点兴趣。
因养儿同我讲过,那是要大家一起玩的,笑语欢声很有意思。但是房夫子每次一个人来,颉利也是一个人,还有另一个专门伺候我与颉利起居的小姑娘,算来算去都不能够玩六博的数,真不知道他送我这些干什么。看样子,他是要将这处门槛踏平了,每天都要来瞧我一次,终于瞧得我头疼,见了他就头疼。
时间久了,在小丫头养儿嘴里问出了一些情况,这位房夫子,是当朝三品的阁老,房玄龄。房玄龄,很大的一个大官,我再也想不出其它的。
我学会了爬墙,因养儿会爬墙,她爬的又快又好,我练了一个月也可以爬的又快又好。攀在这样高的墙上可以看到长安城的大半,殿檐错会,一个尖角抵着一个尖角,黄琉璃的鸱吻在阳光下折回晕晕的光彩,像一个又一个太阳在那里闪耀。
长安是一个这般辉煌的城市与突厥的漫漫廖沙一点也不一样。但是我更喜欢太阳照在细细的软沙上,折回来如那女子头饰上,珠贝一样的光色,它们会回徊那种太阳的暖。而不像这里,所有的一切都这般冰冷,我忽然很想很想爹和哥哥。
在我趴在墙头上等养儿从那边接住我时,正有一位公子跑马从那边过来。他穿着那般宽大的绢衣,打马飞驰时随风高高?起,扑到我面颊。我赶紧转过脸去,这种事怎么可以如此招摇,万一一不小心被他告发。
那人带着那一脸的惊奇驰了过去,远处传来一声嘶鸣,我好奇望过去。正逢他高提起缰绳,那匹马高高扬起前蹄,下面有人骨碌碌滚了出去。我长长呼了一口气,心幸,这人终是躲过了一劫。
这边,养儿已经轻声将我呼唤,我运了运气,真的跳了出去,一点也没有伤到,我穿了颉利的衣服扮做一个公子,他的衣服很大,是养儿用针线在里面牵住才变得合身,不过还是有一点奇怪。但我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