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个勇士说:“我们一共五十个人接受这个命令,现在只有我们十个人有这个荣幸,接受这个荣誉。我们的生命在,我们的身体在,这难道不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吗?我们是战士,我们从军十年,五,年三年,我们为中汉做了什么?天天逃跑,天天受气!我们就像风箱里面的老鼠,进也进不得,退也退不得。很多次我们都宁愿自己就这样死去,是我们不心甘,我们是战士,我们是中汉的子弟兵,我们必须为中汉的父老乡亲贡献我们所应该贡献的东西!但是我们迟迟没有找到这个机会,今天我们终于找到了,实现了,我们作为一个战士拥有的行动,我们对得起我们战士这个身份!我们对得起中汉的父老乡亲的眼光!我们可以很自豪的说我们是战士,我们已经成功的杀了很多的敌人,为保卫中汉的疆土,守护中汉的百姓,贡献了我们应该贡献的一切!这难道不重要?功名谁有可能让人堕落。利禄有可能让人累赘,是这个让我们找回了自信,找回了勇气,我们的腰竖起来了,我们的恶气也出了。我们是顶天立地的中汉士兵!我们无愧于天地!我们可以笑着对自己说,来这世上走了一回,我们足够了。已经真的足够了!”
这个勇士的话,所有的将军全都低下了头,所有的将士全都自愧不如。想一想中汉的将士们,你们到底在做什么?是中汉的兵吗?处处受气处处受挫。原来将士们他们的要求很简单,能够拥有他们拥有的尊严,能够拥有他们拥有的身份,能够做他们自己应该做的事,这就是对他们最大的尊重。也是他们的人生意义所在!
春花此时也无语可说了,他也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再纠缠下去,他生怕自己万一感动了,流泪了那就好了,男儿有泪不轻弹,作为一个男人,特别是一个战士,是流血流汗不流泪的!
他问林瘦子道:“与你一起的那个年轻的伙夫呢?他在哪里?给我找过来,我有事问他!”
林瘦子一脸的懊恼,他道:“我也不知道呀,我也到处找他,但是我一直没有找到。我问了很多的人,但是一直没有到他!”春花愣了一下,道“怎么了,他不见了?你都找过了吗?他没有受伤吧?”林瘦子肯定地点了点头,道:“他没有受伤,那些飞禽走兽,全是给他杀死的!有十多个胡兵,也是他杀掉的!他的身手,绝对不简单!我亲眼看到,十几个胡兵,短短的一个瞬间,全被他杀死了!一个也没有留下!我也是一个杀手,我自认为我功夫也不错,但是我可以确定,我在他手下,绝对走不过三招!”
一个勇士也点了点头,道:“林统领说得对极了,他的身手,我们也看到的,这可不是般的功夫!差不多二十个强壮的胡兵,他好像只是挥了挥手,结果那些人全都死了。如果在战场上,我们的战士,也可以做到这样,敌人还没有来到我们的,我们就已经将他们结果了!只是,很多事情都是这样子的,看起来简单,做起来却是千难万难的。”这个勇士,满脸的羡慕之色。
不只有他,其他的勇士也是一样的。对于一个战士而言,身手是他们所追求的。他们都崇尚武力。对于军人而言,强者为王,这是一个千古不变的道理。
春花看了看夏阳与秋叶,他们都有一些失望,事情的发展,怎么老是出他们的意料之外呢?但肖尘不在,他们也没办法,好好作罢。
肖尘为什么要离开呢?其实他并没有离开,他现在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兵而己,他发现了军营中一个很致命的问题,就是这些将士们,他们彼此并不熟悉,他们认人的方式简单,就是认衣服,只要衣服对了,没有人会来管你这个人对不对。如果像这样的情况,混进了对方的奸细怎么办?依对方的实力,他们随随便便派一个毒师过来,在水里下毒,或者在饭里下毒,那就有好戏看了。肖尘他已经体验了毒的厉害之处。
很多时候,明眼看到的危险,并不危险,怕就怕那些看不到的危险,那才是致命的危险。杀人有三种境界,最高明的是计杀人,次等的是用毒杀人,而用刀剑杀人,则是最下等的,也是效率最低下的。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肖尘问一个年长的老兵,道:“老哥,我们是一队的吗?”那个老兵看了看肖尘的衣服,点了点头,道:“不错,我们这个队就是穿这样的衣服。”肖尘再问道:“你认识我吗?”老兵笑了笑,道:“我干嘛要认识你?告诉你也不怕,在我们这里,互相不认识,是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不要说我不认识你,就是我们的什长,校尉他们也是一样的不认识你。”
肖尘奇道:“你们同吃同穿,共同战斗,我们是生死之交呢,怎么会不认识呢?”
这个老兵就像看一个怪物一样,看着肖尘,道:“你是谁?你是不是要查户口的?就是我们什长,校尉,他们也都不这样说!你是新进来新兵蛋子吧?”肖尘点了点头,道:“不错,我的确是新来的,我进来这么久了,我到底是谁的手下,我都不知道,一会儿我被人抓去这个,一会儿又被人抓去做那个,我现在真的不知道,我到底是谁了!”
这个老兵今天吃了一顿野猪肉,见了荤腥,肚子里有了油水,心情也就会好一些,他摸了摸肖尘的头,道:“孩子,为什么我们这些战士们互相不认识?是因为我们的死伤太多了,逃亡太多了!昨天刚刚认识的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