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5小说>都市现代>逆流2004>第264章 父与子

这大冬天的,田桂芳却看见周安额头上有汗珠,这还是冬天,这要是夏天,那该热成什么样?

心疼。

看着儿子单薄的身影,嘴上的茸毛,她默然回首,望向还在桌上喝酒、大声说话的周太虎,这一刻,她对周太虎有点不满。

如果不是他们做父母的太没用,儿子这么小,哪用得着这么辛苦?

想恨他,心里却又怎么都恨不起来,因为周太虎身体好的时候,在外面干活也是一样的拼命,什么手艺都没有、也大字不识一个的周太虎以前能做的,从来都是给人卖苦力。

周太虎外号“老虎”,那不仅仅是因为他名字里有个“虎”字,也不仅仅是因为他脾气坏,跟人动手从来没输过。

田桂芳记忆中,周太虎年轻时候很强壮的,十几岁就开始挑起一个家庭重担的周太虎个子虽然不高,但以前身板很厚实,一顿能吃半斤多米,以前买肥料很不方便,因为只有镇上的供销社有卖,她记得那时候,这家伙一次挑两包一百斤的化肥,从镇上挑回来近十里路,都不用换一次肩膀。

以前在江边给人从船上挑沙,一担一担地挑着沙子从圩埂这边挑到圩埂另一边,一般人挑个两天就累得不行,很少有人能挑一个星期以上,但周太虎从来都是一挑就是两三个月,直到没有沙子给他挑为止。

还有很多类似的事,田桂芳都记得。

周安还小的时候,她大哥田本业见她日子过得艰苦,还曾劝过她和周太虎离婚,重新再找一个。

可这么多年了,她从来没想过要跟周太虎离婚。

尽管周太虎脾气坏,尽管他为人粗鲁、脏话不离嘴,也尽管他为人小气,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半花。

但她就是没想过离婚。

舍不得儿子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周太虎虽然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可有一点,令她一直没嫌弃过他。

——那就是他为这个家,一直在拼命,和她结婚以后,他的全副心思都放在他们娘儿身上。

农忙的时候,他在外干一天的苦力回来,他还会马上去田里给她插秧到后半夜;早些年,她贫血常常晕倒的时候,他每一次都会急得满头大汗,不管是白天还是半夜,都背着她去医院。

她记得有一次他在制砖的窑厂出窑到半夜回来,看见她倒在家里,一身臭汗的他,半夜把她背去县医院,因为半夜的时候,镇上的私人小诊所已经关门了,等她醒来,看见他一只脚上有鞋子,另一只脚光着,脚底都出血了,一问他,才知道他自己都不知道那只鞋在半路上哪里掉了。

家里最穷的时候,她记得那年周安三岁,腊月二十几的晚上,周安从床上掉下来,脑袋后面摔凹进去一个大坑,等鼓起来后的包,有鸭蛋那么大。

她急得只知道哭。

周太虎当时也急得眼泪直掉,嘴里喊着“我儿、我儿啊!”,也是半夜送儿子去县医院。

但那时候家里穷,东拼西凑给儿子看了病,家里就一贫如洗了,眼看着开春后,还要买种子、化肥,平时家里还要买油盐酱醋,生性好强的周太虎沉默几天后,大年三十晚上,她在厨房准备年夜饭,他却在家里锯了一根竹子扁担,做了一个莲花落,大年初一,周太虎生平第一次,带着那个莲花落出去要饭。

要面子的他,尽量走远,不在有熟人的地方出这个丑,但他真的是出去要饭了。

大年初一、初二、初三,一连三天,半辈子没跟人低过头的周太虎在新年的头三天里,天天早出晚归,挨家挨户,走到一户户人家门前,打着莲花落给人唱戏。

是的,他会唱戏。

他小时候最喜欢的就是听人唱戏,然后自己也学会了一点。

那一年新年头三天,他用这点“才艺”,出去要了三天饭。

这件事过去很多年了,周太虎和她都没跟人说过,只有他们三口知道。

毕竟,要饭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但要过饭的周太虎,她依然不嫌弃。

因为她知道周太虎已经尽全力了。

……

田桂芳在厨房门口忆苦思甜的时候,曲艳阳一身酒气、脚步匆匆地从楼上下来。

身为大堂经理的她,很多时候都要给客人敬酒的。

大厅里的客人倒是不用,但今晚上楼进包厢的,不是来恭贺周安新店开张的供货商,就是管委会的头头脑脑,其他也是有钱有身份的,要不然也舍不得去二楼包厢消费,周安规定的包厢最低消费金额可是200块。

04年的银马县城,舍得一餐饭吃掉200的,有几个是穷苦老百姓?

喝了酒的曲艳阳,脸色粉酡酡的,娇艳如粉红色的桃花。

一张天生的狐媚脸,因此而变得更加迷人。

这不,她脚步匆匆从楼梯上下来,大厅里但凡看见她的人,无论男女老少,都有点转不开眼睛的感觉。

都被曲艳阳的艳光晃了眼睛。

曲艳阳并没有去看他们,这样的目光她早就习惯,匆匆下楼的她直奔厨房。

看见田桂芳站在门口,她讶然停步,“阿姨,您吃好了?怎么站在这儿?”

问着,她下意识回头看了眼吧台旁边那桌,那是周安家人和亲戚今晚吃饭的桌子,她看见其他人都还在吃着、聊着。

“哦,我吃好了,随便过来看看。”

田桂芳忙收拾情绪,挤出点笑容回答。

曲艳阳看她一眼,点点头,“那阿姨您随便,我进去找下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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