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在这一瞬间,所有人都静了下来,牧民们不再争论应该谁来当小汗了,他们的目光都在丁一的身上,这个穿着明国长衫的年轻人,或者如他们心里所想的:残忍的妖魔。他们退缩着,以免拦着丁一的路。
“我刚才跟你们说过什么,还有人记得吗?”丁一的长枪已拆开放入背包中,他的长刀也已入鞘,背包扣得很紧,至少不会在下一息扯出那把可怕的弩弓。但仍然让他们颤抖,让他们害怕。
牧民们不是没有见过人死,相反,他们见过的生死并不少。
在这个人治的地方,小汗或是贵族打死贫民的事,也不是很稀罕的情况;部落间也有战事,为了某块水草,为了抢婚的女人;野兽对于没有城墙保护的部落,自然也会试探到底谁才是狩猎者。
只是他们没有见过,象丁一这么恐怖的手段。
而且他在做这一切的时候,脸上始终带着血。
看着丁一走近,他们觉得自己的命运如被掌握于其间。
不知道丁一会不会因为一句话而残杀自己,又或如那偷他长枪的少年一样,轻轻放过。
他们一无所知,这就是恐惧的根源。
“看来,我说的话,没有人当成一回事?”丁一仍然微笑着,但没有人因此感觉到暖意。
这时人群外面有一个声音响起,却是刚才偷走丁一长枪那个少年,他颤抖着说到:“不、不许偷走你的东西。”
“只有他一个人记得?”丁一笑问着周围的人。
于是人群便沸腾了:“不、不!我没有偷你的东西!”、“我记得,记得!”、“不许偷你的东西,我也记得……”
“好了。”丁一开口,他们便静了下来,却听他又说道。“那为什么你们又要这么干呢?”
丁一说着,指向人群中间,那个小汗的弟和那个彪悍修长的年青人。
“是谁拯救了你们?”这个时候巴特尔抑制不住对于英雄的仰幕,跳了出来对着那些牧民的吼叫道,“是谁杀死了马匪的首领,击退了马匪?是谁寻回了这些走失的牛羊、缴获了这些战马?”
他很激动,比丁一激动得多:“是谁让你们活下来的?是他!是他用刀和枪,让你们免于死亡!长生天在上,苍狼从不留活口,你们有谁不知道吗?你们就这么报答救了自己性命的英雄?”
巴特尔转过身去。冲着巴达玛跪下,他刚想说什么,后者就开口道:“去吧,只要你跟在我安答的身后,终有一天。你也会成为一个草原上的传奇。”事实上巴达玛是一个很冷静的女人,她看得出来自己这个手下。已经对丁一处于一种疯狂的崇拜了。留他在身边也没有什么用,倒不如给丁一一个人情。
随着巴特尔站在丁一的身后,那个修长而彪悍的年青人跑到丁一跟前,抽出一根箭,双手举过头顶跪了下去:“我的那颜,您的鸣嘀落下的地方。就是我的箭簇落下的地方;您的战刀所指,就是我策马向前的方向!我,嘎达斯,走在您的旗的前头。掳掠来美貌的姑娘,抢得来美好的宫帐,要奉送给你!”
丁一取过那根鸣嘀,也就是响箭,点了点头对他说:“起来,你和巴特尔一起,去把部落里的人手都安排好,准备启程。”嘎达斯当然领命,他是一个聪明人,他看过丁一的武勇也见识了丁一的手段,在没有把握的时候,他将会是丁一最忠诚的走狗。
迁徙的队伍走得并不快,尽管因为那些马匪来不及收罗备马,所以缴获了许多战马,大家都至少一人两马。但总不能骑着马什么也不要就这么离开,蒙古包需要收拾打包,牛羊需要驱赶,指望那些牛羊跟战马一样的速度而又不跑散,明显是不太可能的事情。所以丁一并没有跟整个部落一起走,而是陪着巴达玛,护送她到了一个大部落,再回头去会合部落里的牧民。
“安答,收下它。”巴达玛遵守了她的诺言,在那大部落的不远处,指定一块水草肥美的地方,让丁一已成为小汗的那个部落驻扎下,而在丁一临别的时间,她叫住了他,从腰际解下自己的弯刀,赐予丁一。
丁一摇了摇头对巴达玛说,“我的刀现在送不了你。”他更习惯用长刀而不是弯刀。当然也能用,只是作为厮杀兵器来说,顺手是首选的。
“不,我用不了你那杀人的刀。”巴达玛说着拿出一件衣服,那是丁一先前换下沾染了血迹的长衫,浆洗之后仍旧还有隐隐的暗黑泛在青色的布料上,她说,“安答,把这件衣服留给我吧。”
丁一有些尴尬地点了点头,这感觉有些说不出来的暧昧似的。
这时巴达玛又从奶妈手上接过满都海,对丁一说道:“等她长大了,就嫁给你。”
丁一扛不住了,匆匆接过那把弯刀,胡乱道别了,策马逃也似的飞奔而去。
不论哪一句单独说出来,丁一也能理解得了。
但刚说了留件衣服;
接着又说满都海长大了就嫁给他,他就凌乱了。
策马奔出很远,丁一才缓了下来,抽出那边弯刀,倒吸了一口冷气:大马士革钢!
这可不是几百年后无良刀贩,酸洗出来、用砂纸一打就没有的花纹啊,这玩意不必多高深的监定水准,只要认真看过真品,视力没问题,一眼就能看出来了,而丁一就曾在博物馆里看到过真品。这玩意说起来,恐怕还要比丁一胯下这匹应该有汗血马血脉的白马贵重,真是官二代出手非同凡响啊。别说后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