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心最毒,却也最甜,最细,足以勾的男人神魂颠倒。
女儿娇羞,美目伴泪痕相生的时候,即便再铁血的男儿也会露出柔情的一面。
如果这个世界上只有男人,一定是一件十分可悲的事情。
……
烈日当空的正午,风不吹,鸟不叫,牛羊不走动,空气十分干燥,仿佛有一点火星便能点燃一切。
虎牢关是一座石头城,石头很多,被太阳晒得滚烫。
铜墙铁壁一剑破,奈何还有虎牢关。
两百年前,那个乱世纷争的年代,虎牢关是淳国边境上最为雄壮的城池之一,易守难攻,当初太祖破城时,死伤近十万人,几乎是用无数的尸体叠成小山才攻下此城。
不过那毕竟只是过去。
时间是这个世界上最无情的东西,他可以使绝世的英雄白首,也可以使无双的力士奄奄一息,自然也可以使曾经最难以攻克的城池变成一个柔弱的小姑娘。
黎阳一统之后,这座雄壮的边关大城就变成了一座位于疆土中央的内城,开始时还是相安无事,可是后来,历经几场**,有逆贼占地称王,废了很大心血才剿灭之后,几经商讨,这座大城终究还是被拆掉了。
不过,因为地理位置优越,是连接中州和江南的交通枢纽,这个地方不但没有衰落,反而随着天下太平而越发繁盛,周围的城池中,能够与之相比的,也只有开封城而已。
但那高耸的城墙已经不在了,谁也没有想到,有一天,蛮族人的铁蹄可以祸及到这里。
所唯一不变的只是虎牢关的名号。
蛮族行军路线本会绕过这种大城,但是乌兰巴特尔随机应变,临时改变行军路线,七万人的大军血洗了两个镇子,找到了足够支撑一战的粮食,然后就浩浩荡荡的向着虎牢关进军。
这种小城在凶悍的蛮军面前几乎可以说是不设防,一鼓作气,拿下整座城,也不过是眨眼间的事情。
消息总是比人走得快。
蛮族的大军还没有到,蛮族要来屠城的消息就已经传了过来,一时间,城里人心惶惶,逃难者越来越多。
勇气这种东西,是会传染的,而恐惧也会。
开始时,城中还有人喊着城在人在,要与蛮族决一死战的口号,可是后来,人们发现,城中的富人逐渐逃了个大半,这种声音就是慢慢小了下来。
所有人都想着逃走。
树挪死,人挪活。
可是富人有钱,可以逃,到哪里都可以重新生活,而他们不可以,他们一旦逃了,就是流民,逃民,十之二三都会死在路上。
这世道太乱,恶人太多。
但也总好过留在这里被人屠城。
大多数人还是都走了,开始时还只是偷偷地,现在大街上却到处都是背着大包小包,拖家带口的百姓。
宋耀祖不能逃。
虽然他也想逃,但是他却逃不了,他是一地知府,今日即便逃了,他日被抓到也是一个死字,而且还会留下千古骂名,他的后辈家人也要被人戳脊梁骨。
所以走得时候,他只安排了家里的两个女儿,小儿子还有一众家眷走了。
大儿子还留在他的身边。
他觉得自己死在这里,总对得起头顶这乌纱帽,毕竟他不是武官,只是个嘴里会说子曰子曰的书生,读过四书五经,却没读过兵书。
连纸上谈兵都做不到。
他苦笑着摇了摇头,想把手中的圣人书卷扔了,可想了半天,却还是把书恭恭敬敬的放在了书箱里。
“爹,我不想读书了。”
听的这话,宋耀祖一怔,最无用处是书生,他从来没有过这种想法,可是这种想法此刻在他的脑中却是如此强烈。
他转头看着在身后皱眉站着的儿子,半天无言,最后只叹了一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便是顺着台阶从那不到五丈高的城墙向下走去。
他决意以身殉国,对得起黎阳栽培,对得起所得俸禄,对得起头顶乌沙,可是却对不起自己的大儿子宋光明。
他本不该死的。
可是他却是自己的儿子,逃难的时候,他说,家里有胞弟传承香火就已足够,父亲与国同在,做儿子的如果不能陪同,便是不孝,孩儿深得父亲教诲,读圣贤书无数,到头来,总不会还是个不孝的人。
他想了想,觉得还颇有道理,便是同意了。
今天的风特别大,像牛吼似的呼呼地叫着,刮得人们简直立不稳脚跟。
宋光明只看着父亲走下城墙,却没有想到,他忽又转身疾步走了回来,把遗留在原地的书箱盖紧。
宋光明一怔,他上次见父亲眼中如此炯炯有神,还是在父亲殿试高中的时候,他忍不住出声,说道:“父亲?”
谁知宋耀祖却只是拥抱了他一下。
用力的拍了拍他的后背,便是看着他的眼睛,极为认真的说道:“光明,记得当初你娘生你的时候,足足闹腾了一晚上,我也着急了一晚上,直至第二天早上,孩子的哭声从房间里传出来的时候,我看到有无限光明出自东方,我不信鬼神,但是那一刻,我真的觉得那是神启。”
“那一刻,你就开始叫宋光明了。”
“爹?”
宋光明自然之道这个典故,自己这个的父亲,曾无数次的把这件事跟他说,他的耳朵都快磨破了。
只是他不明白,他父亲为何会在这个时候再说起这件事情。
“光明,你知道人和野兽的区别是什么吗?”
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