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车之后,另一个坐在后座的女子就坐得离叶傲远远的,只有坐副驾驶座的小女孩不断与叶傲攀谈。
从她的话里,叶傲知道了她叫姜妮妮,开车的青年叫纪新辉,是她表哥,坐在叶傲旁边的则是她表哥的同学,也可能是女朋友的唐莺嫦。
她们一行人是从江南省的苏江市来苗疆这边自由行的。
期间,她还问过叶傲的家在哪里,叶傲随便编了个地方搪塞了过去。
到了一个有商店的城市时,叶傲去洗了个澡,买了一身衣服。之前,他走路,光脚比穿鞋更好锻炼,和别人一起走就不能太糟糕了。
他买的依然是运动服。一直穿运动服,既是因为运动服适合运动,也是为了不忘初心,永记在地球的岁月。
众人对他这身运动服打扮感到很奇怪,尤其是姜妮妮更惊讶的绕着他走了一圈,笑道:“原来大叔不是大叔,岁数和我都差不多。”
“我从来就没有说过自己是大叔吧。”叶傲轻笑说。
“你有钱怎么不坐车?你究竟想干什么?不会是骗子吧?”纪新辉对叶傲的疑问大增。
“是啊,你为什么要在路上赤足行走?”姜妮妮也问。
“我如果告诉你们,我也是江南省人,也是来这里旅游的,你们信吗?”叶傲这话半真不假,真假难辩。
所有人均摇头,表示不信。
江南省离这里几千万里,三人开车都开了十几天,怎么可能有人能走到这里?
不过,他们此时已明白,叶傲即不是乞丐,也不是迷路的流浪汉。
“我们接下来去哪里?”姜妮妮问。
纪新辉看了地图与电子导航,思考一会说:“去西江千户苗寨看篝火晚会吧,运气好我们说不定还能看到赶尸。”
“赶尸是什么?”姜妮妮好奇地说。
“据说赶尸是湘西一带的特有奇术,苗人崇尚人死之后落叶归根,如果苗人客死他乡,必须雇赶尸人以赶尸秘法将死在他乡的人引回家来。那些被赶的尸,遇到车子会闪避,遇到生人则会……”说到这纪新辉停了下来。
“会怎么样?”两女听得专注,异口同声问。
“会、会吃人!”纪新辉翻了个白眼,做了个鬼脸。
吓得两女抱在一起,缩到车角落。
“你不信吗?”纪新辉见叶傲毫无反应,问道。
“不信。”叶傲耸了耸肩。
“等看到赶尸,你就知道我说的话是不是真的了。”纪新辉对叶傲不相信他感到不悦。
几个小时后,跑车开到了西jx江千苗寨,世界上现存最大的苗民山寨。无数苗人吊脚楼串联在一起,形成一副十分壮观的景象。
因为不是旺季,旅游区里的人并不多。
白天能玩的东西并不多,就是看山观水,吃农家乐。
农家乐的东西土色土色,味道也独特、稀奇。对于城市里的人很有吸引力,酸汤、酸汤鱼一类以酸为主的菜尤其受两女欢迎。
叶傲不太喜欢苗菜,却感觉这里的灵气比城市里要浓厚一点。
“叶傲,听说那边有卖银器的,我们快去看看。”姜妮妮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在阳台吸收灵气的叶傲拉走了。
苗族的银器制作水平很高,图案优美,细节处理也很精美。两女对精美的银饰爱不释手,花了二十多万买了两套,还连带买了二套苗族服饰。让一旁的店铺老板都乐开了花。
两女其实都很土豪,尤其是姜妮妮,家中豪富不比温家差。温姜两家,可以说是江南省的两大巨无霸,财富差不多,后台也差不多,分别为南北的领袖。
“好重啊。”姜妮妮穿上才现,原来这一套银饰重得很,少说也有十几斤,重得她的小腰都快直不起来。
“哈,你才知道啊,十几万华币一套,银子的价值又不高,当然很重了。”叶傲看着她蠢蠢的样子,不由笑出声。
“哼,我早知道了。”姜妮妮气呼呼的说,还逞强走了几步,累的她全身酸痛。
“真是天真的可爱。”叶傲笑的更开心了。
“你不许笑。”姜妮妮作势要用小手打叶傲。
看到这一幕,一边与唐莺嫦在一起的纪新辉愤怒不已。他一直都想讨好甚至俘获自己这个表妹,但苦于亲戚关系,他没办法直接表达爱意。
如今叶傲这个他根本看不上的草根阶层,竟然与姜妮妮关系这么好,让他如何能不怒?
“卖饰,苗族特产的饰,价廉物美,假货赔命。”众人突然听到一口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叫卖声中还杂着阵阵说不清道不明铃声。
铃声的节奏优美动听,却让人感到诡异非常。
“几位贵客要来几件饰吗?”一个尖嘴猴腮,长得像是放大版猴子的小贩,将一个打开的木盒放到了地下。
好奇心旺盛的两女,顿时被吸引了过去。只见小贩的盒中都些头绳一类的小玩意,材料也以木石一类制作的为主。不过,制作之精美,比之前面的银器,有过之而无不及。
“本店的饰必须买了才能碰。”在姜妮妮想去拿盒子里的一件饰时,小贩制止了她。
“小气,”姜妮妮嘟囔着说。
“贵客见谅,这是本店的规矩。”小贩笑嘻嘻的说。
伸手不打笑脸人,笑是生意人必须学会的一样技能。当你笑容满面,别人也就不好意思火了。姜妮妮虽然对小贩态度不满,还是问:“你这样东西多少钱?”
她拿起的是一个栩栩如生的木雕蝴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