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诗儿抱着王子的大脑袋,把脸贴在毛绒绒的头顶上,非常亲热。
王子很享受这样的待遇,刚才的郁闷顿时消失无踪,觉得就这么陪着可爱的她是非常愉快和幸福的事。
林诗儿:“乖狗狗,为了确保安全,咱俩要到曲无双家里避难去。”
王子微微点头,表示明白,心里在想,如果自己在,没什么可怕的。
林诗儿:“我从食堂里带了些饭菜回来,有很好吃的排骨。”
现在王子考虑的事变成——怎么才可以带着这些猪肉到曲无双家去。
这时林诗儿开始注意到肉和衣服,还有床单。
这些东西哪来的?她颇感困惑。
她没有注意到这些衣服其实先前穿在那位被她赶走的帅哥身上,她压根没发现此事,因而也就没有联想到一起。
愣了一下之后她问:“肉哪来的?”
话说出口,才省悟面前是一只狗。
不知道为什么,在短短的几天里,她在不知不觉当中已经把王子当成了可信赖的伙伴。
王子心想反正没办法说清楚这事,于是转身叼着袋子跑向冰箱,弄开了门,准备把肉放到冰冻柜里,因为不知道要过多少天之后才能够回来。
林诗儿双手抱在身前,平静地看着狗爪抓开冰箱,拨拉出冷冻盒,然后撕开塑料袋,把肉叼起来就准备往里扔。
她急忙喊:“op。”
王子停下。
虽然自家的狗对于英语有反应,但是她也不觉得这事很奇怪,因为前不久她看过一篇文章,说有一只很聪明的大狗能够照顾半身不遂的主人,可以叼着钞票去超市买东西,甚至可以叼着银行卡去自动取款机上把钞票取出来,相比之下,她觉得王子表现出来的能力和复杂行为貌似不算十分稀罕。
到了如今,她的想法已经完全改变了,现在她决定,就算爱宠的原主人出现,也要想方设法保住这只聪明的大家伙,哪怕为此付出几万元也乐意。
她说:“肉应该装到保鲜袋里再装进去,这个事我来做吧。”
王子叼着肉,等她弄开塑料袋的口,然后把肉扔进去,双方配合得很好。
她说:“这是牛肉吗?难道你杀死了一头牛?”
王子被吓了一跳,因为从来不曾想到过,世界上居然还有人能够把带皮的猪肉误认为是牛肉,想象中这事太不可思议了,毕竟这两种动物的肉区别甚大。
由此推想,她肯定从来不逛菜市,进超市也不关心肉食柜台。
据说许多城里长大的年青人分辨不清楚水稻和小麦以及韭菜这三种农作物,看来这事是真的。
女人要出门,事总是很多,光是收拾东西就花费了半个钟头,还遗忘了几件,稍后的化妆又用了十几分钟,这还是考虑到她如今皮肤变得非常好,只需要用点简单的护肤品就一切ok。
终于可以出门了,她总在刚刚打开门之际猛然想起还有东西忘了拿,于是一次次回头。
“忘了牙刷,这个必须带,不知道要在那里住几天。”
“忘了信用卡,这个必须带。”
“现金一定要拿走,否则坏蛋进来就没了。哎呀,我怎么只剩下三百多元了,这个月怎么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