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耽搁,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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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那曹焱得理不饶人,手持方天画戟,施展出一身本事,一连斩了十余人,将保护着大将军呼延实的亲卫队给杀了个干干净净,尤不罢休,竟然还想一路追踪下去,只不过到底还是耽搁了太多时间,哪怕是靠着火神子风驰电掣一般的脚力,却也一不小心就失去了敌人的踪迹。
实际上按说草原也不是什么好躲藏的地儿,虽然水草肥沃,长势高得足以遮住寻常牛羊,但马儿一路跑过,踩踏之下,自然就会产生一条道路,更别说马掌踩在这种湿*软的地面上,那更是一下一个印子,只要站在高处看,那是显眼的很,但呼延实就是凭空消失了,而且全无踪迹。
曹焱骑马很是追了一阵,可哪怕是靠着早年从蜀地和大漠里学来的追踪之法,却依然是一无所获,料想此人肩膀上中了一箭,行动不便,那本该是一路留痕才对,未曾想,竟是被其不知用什么办法给走掉了。
想来姜还是老的辣,呼延实此人不光是领军的水平不错,其他本事,也亦是不少。
既然怎么都追不上,那也就罢了,曹焱虽然觉得甚为可惜,但也不至于因此而心态失衡,能一战建功,当场诛灭敌方大将,本就是可遇而不可求之事,此事自古少有,而他能以一千未经训练的兵马,屠灭呼延实亲自带领的五千人马而自身的战损竟然不过一百余人,这已是一场可以拿来大肆吹嘘的胜利了。
趁着其他人打扫战场的时候,曹焱在一边继续看着面前的地图静静地思考着。
打扫战场是罗刹族们的传统习惯之一,毕竟沙漠里物资匮乏,像什么武器,甲胄一流,其实都是靠抢来的,他们自己哪儿有那本事开炉铸剑。
包括发现了刚才那一战侥幸活了下来,并且还没受伤的好马,他们也都当场合并在一起,让人牵走作为后续的替用。
虽是三军轮换,但马儿们长途奔袭,也有力疲之时,这自然就需要更多的马随时作为替补,争取更多的休息时间,况且马本身也是一种战时的应急食物。
看这些人的样子,就跟那没见过世面的乡野土匪一样,先将甲胄从尸体的身上扒下,然后也不管上面有没有血,直接就往自己的身上套,反正都只是普通的藤甲,无非是棉花的内衬外面加一层抗砍击的皮,就算他们身形高大,不比常人,却也能使用。
然后就是回收地上的箭矢,这种东西是用多少就少多少,这时候自然要尽量地收回,包括敌军身上的箭囊,他们也都一并拿了回来。
不过这种丢人的场面,也轮不到曹焱来操心,他要操心的,是整个战局的大势,更是接下来他们该如何做,要怎样去指挥。
伊华沙默默地走到了他旁边,沉默了几息之后,还是忍不住开口夸赞道:“将军先前真是神勇,若非将军您上去冲破敌阵,我们的伤亡只怕还要大些。”
曹焱听闻,却连头也不回,只是平静地道:“奉承的话便不要多说了,接下来要麻烦你的事,倒是不少。”
没办法,这些罗刹族虽然经此一战对他已经算是很佩服了,但碍于语言交流的问题,这路上要是缺了伊华沙,可真不行。
伊华沙不比普通女子,笑起来也不用掩嘴,显得极为豪放。
“将军哪里的话,都是我份内的事罢了。”
曹焱目光移转,吩咐道:“等他们收拾好了,便赶紧动身前去休息吧。”
曹焱将这三千人一分为三,分别承担着捕杀斥候,扰乱视线,追击骚扰的任务,三队分工明确,轮番上阵,给彼此留出足够多的休息时间,虽说看似高明,其实也是没办法的办法。
手下可以动用的人太少,自然处处都捉襟见肘,很难称心如意。
伊华沙顿时有些疑惑地道:“我们不乘胜追击么?”
曹焱小心翼翼地收起地图,贴身放好,然后才抬起头,解释道:“哪儿有那么简单的事,你要知道,咱们的优势,是在夜里,可不是在白天,想那呼延实既然还是逃了回去,那自然会对咱们倍加防备,好处是在短时间内,他们不会匆忙动身,咱们现在还有充足的时间休息。”
罗刹族在夜里,那是天生的优势,长得黑,很难被人看见,偏生自己的视力还好,这一来二去的,那绝对是夜里用来偷袭的最佳人手。
行军作战,自然不必以己之短,攻敌之长,那样是赢不了的。
伊华沙点了点头,笑道:“全凭将军做主。”
她也知道,以自己的能力,来操心这些也没用,反正曹焱怎么说,她怎么做便是,更何况曹焱本就已经深深地折服了她,她虽是混血,但是在大漠之中长大,罗刹族女子崇拜强者,这是刻在骨子里的一种情结。
曹焱摆摆手,道:“先走吧,回去养精蓄锐,今夜咱们有的忙了。”
一战大胜,其他的先不说,也算是补充了一波物资,毕竟他们从黄沙县出来,为了不给那边添太多的负担,也没带多少充饥的食物,这次劫了一趟辎重队,又带回去了上千匹战马,短时间内,吃的反正是不用愁了。
伊华沙转头回去吩咐大部队准备撤离,然后熟门熟路地将一伙人分成两部分,一部分赶马,另外一部分负责善后。
毕竟土地刚下了雨,十分湿润,大部队进军的痕迹非常明显,这样赶着马,肯定需要一部分人来殿后消除痕迹的,虽然在大漠里需要干这种事的时候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