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然,方锦书怎么能对南市那般好奇,以至于走丢了?实在是头一次游玩,被眼前的新鲜热闹吸引去了心神。
幸好这个已经换了芯子,方锦书仰着脸看着她,道:“权大娘,我家就住在京城的修文坊呢。沿着定鼎门大街往里一直走,右边第五个街口便是。”
就跟名字一样,修文坊里住着的全是朝中的文官,大多都是三品大员以上。
方锦书的祖父只是礼部侍郎,才正四品。能在这里拥有一座宅子,和朝中重臣做邻居,还是托了方家嫡支的福分。
报出了路线,方锦书在心头微微有些愣怔。
方家的住址,她早已烂熟于心。可惜在前世为了避嫌,她始终未能迈进去过一次。和他一别之后,再见已是君臣,两人连话都未曾好好说过几句。
可就是这般谨慎小心,和他的过去仍然在延平六年被有心人翻了出来,最终导致方家满门被灭的惨剧。
想到这里,她的心好似被人狠狠的揪了一把,疼痛不已。眉尖微微的蹙了起来,神色黯然。
她这番神色变化,都落在了权大娘的眼中,关切的问道:“怎么了?”
方锦书回过神来,掩饰的笑着揉了揉脚踝处,道:“之前逃跑的时候有些急,恐怕是崴着了脚。”
岂止是脚踝,早间被那婆子狠狠的在大腿上踢了一脚,伤处也在隐隐作痛。
“作孽的拐子!”权大娘骂了一句,捋起她的裤腿,瞧着白生生的肌肤上硬是肿了一个包,忙道:“璐璐,将那瓶药酒找出来。”
看着两个女孩的狼狈样子,牵动了权大娘的一颗慈母心。拿出水囊倒了茶水给她们喝,又找了两件外衣给两人披上。虽然并不合身,好在能抵御这初秋清晨的寒气。
茶水是刚刚才在面摊上重新灌满的,还温热着。沿着喉咙进入肚子里,方锦书觉得这是两辈子以来喝过味道最好的茶。
官道上人来人往,马车走得并不快。
方锦书刚刚松了一口气,就听见外面一阵喧嚣,一名男子凶神恶煞的声音从外面传来:“有没有瞧着两个小女孩?那是我家的逃奴!瞧瞧,这是身契!”
方锦书没有想到,在银子面前,拐子连身家性命都不顾了。冒着会暴露的风险,回来这般大张旗鼓的寻人。
拐子也足够聪明,拿出了芳芳一人的身契来,便能让众人看了之后就都相信他的话,从而认为两人都是逃奴。
关键在于,芳芳确实是被她爹卖给拐子,说是逃奴也不假。
权璐刚刚从箱子里翻出药酒,就听见外面男子所说的话,手上的动作变得迟疑,看向方锦书的眼光,也充满了怀疑。
收留被拐走的孩子,和收容逃奴,这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在高芒的律法里,收容逃奴与逃奴同罪。
事态紧急,方锦书的心咚咚咚地跳个不停。
方锦书心头清楚,权大娘一家并不是什么富贵人家。观他们的神色,也正有着为难之事。
若是拐子不曾出现,顺道带她一道上京,还有可能让礼部侍郎府上欠下一个大人情,又何乐而不为呢?
可是,一旦有了被问罪的风险,他们还愿意吗?
毕竟她才八岁,中秋那一身衣服早都被拐子换走。此刻,没有任何凭据,能证明她刚刚说的都是真的,值得他们为此冒险。
芳芳就更加紧张,但她牢牢记住方锦书之前的吩咐,紧紧闭着嘴唇不说话。
为今之计,只有让权大娘一家都相信,她和芳芳都是被拐走的。不把芳芳摘出来,她也就不清白。
悄悄吸了口气,方锦书正要说话,外面的那个赶车的少年郎“吁”地一声,将马车缓缓停在了路边上。
方锦书心头突地一跳,难道,他要将自己交出去了?
“母亲,方才忘记将水囊给你了。”少年郎的嗓音清朗干净,让方锦书的一颗心重新落回到了肚子里。
水囊明明就在车里,他这么说很明显只是为了突然停车找了个借口而已。
待马车停稳,少年郎掀开车帘子进来。初秋的晨光在他的身后洒入,为他的身形披上一层浅蓝色的光。因是逆光,方锦书看不清他的容貌神情。
他进来坐定之后,先是出言安抚权璐的情绪,道:“大姐别急,我来问问。”
权璐的那声惊叫,他都听在耳中,随后便仔细留意起车中的动静。车厢里几人说过的话,他听得一清二楚。
礼部除了掌天下礼乐、皇家祭祀、藩王属国朝觐等,更是管着全天下读书人的命运。只要是走科举一途的士子,从童生试开始,到最后的殿试,都由礼部管辖。
他这次上京,就是为了在明年的春闱上大显身手。如果,这个小女孩真是礼部侍郎的孙女,对他来说,冒多大的风险,他都愿意救。
当他坐定,方锦书终于看清了他的容颜。
他的肤色黝黑,瞳色深墨似炭,薄薄的嘴唇微微抿着。长眉入鬓,眉锋似剑,鼻梁如刀削一般笔挺。若是忽略他的肤色,这一张清俊英俊的侧脸,面部轮廓完美的无可挑剔。
如果不是如今洛阳城中认为皮肤白皙的男子才是美男,甚至还时兴敷粉簪花,他的容颜之美,令人惊艳!
但是,这五官,这轮廓!
若是他的神色再冷漠疏离一些,眼眸再幽深黑沉一些,不正是十七年后的那个刑部尚书权墨冼吗?
那个面黑口毒,在京中风评名声极差,招惹无数非议,却深得帝心的权臣奸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