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5小说>都市现代>歌圣>第50章 玫瑰乐队

今晚和董小宇意外的发生了很多肢体接触,与其留在家里继续被董小宇刺激,张北山还不如出去透透气呢。

借着音乐发泄一波,换换心情,不再胡思乱想。

于是就给高鑫回过去了一条微信:“我现在没什么事,就去你们录音棚玩玩吧,大概九点左右到。”

高鑫很快就给张北山回过来一条激动的信息:“太帅了!山叔!等你!”

放下手机,高鑫立即和正在他们录音棚录音间歇休息的玫瑰乐队讲:“待会儿山叔就过来,你们要不信,就让他现场给你们表演一个一人完成一支乐队工作的神迹!”

高鑫这次真没吹什么牛,他只是情不自禁的和身边这些乐队朋友分享了张北山之前在录音棚里做出的震撼之举。

这些玩乐队的却都不信高鑫身边有这么牛逼的音乐人。

如果是圈子里的大师级音乐人,肯定能完成这样的壮举。

但张北山,一个练跑步的,从来没听说过他玩音乐,这样的人能以一己之力完成一整支乐队的工作,这不是吹牛是什么?谁信谁是傻子!

玫瑰乐队尤其不信张北山能办成这事。

这支乐队是北都地下摇滚圈里最大牌的乐队之一,走的是重金风格,由三女两男组成,阴阳平衡。

之所以说他们阴阳平衡,是因为他们乐队的队长玫瑰,是个嗓音沙哑中性、女子气概爆棚、男子气概也很爆棚的超级女汉子。

玫瑰本名叫黑玫瑰,满族人氏。

“黑”作为姓氏时,应该读he(赫),至少在玫瑰他们家是这样。

但外人不知道,总管它叫hei玫瑰,感觉很丧气。

后来玫瑰就让外面朋友统一叫她玫瑰了,不要再叫她的姓。

虽然不喜欢别人叫她黑玫瑰,但不得不说,玫瑰长得真的比较黑,属于那种被太阳暴晒过的运动黑。

十几年前,还在上初中的时候,因为身体素质出众,玫瑰被市体校给选上了,在体校练了七年的中长跑。

那之后,她的肤色就定型了,成了如今这种和张北山如出一辙的运动黑。

如果在体校一直练下去,玫瑰现在可能就是一个职业运动员了。

但在五年前,也就是二十岁那年,玫瑰发现自己深爱的不是跑步,而是总能让她热血沸腾的摇滚乐。

叛逆的性格一爆发,她就从体校退役了,不顾家人和教练的反对,奋不顾身的投身进了摇滚乐的大熔炉。

那时为了断绝体校教练和家人继续让她练长跑的念想,玫瑰一发狠,直接暴饮暴食的给自己吃成了个一百六十多斤的大胖子,看这样了谁还逼她跑步!

家庭环境一直不和谐,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异了。

玫瑰是跟着父亲长大的,她爸后来又娶了个年轻漂亮的后妈,还生了个儿子,玫瑰在他们家的地位直线下降到了无人问津的地步。

“自暴自弃”的给自己吃成了个大胖子后,玫瑰她爸就彻底不管她了,甚至要和她断绝父女关系。

在二十岁那年的深秋,带着满身的肥肉和一把心爱的吉他,玫瑰只身一人离家出走了。

此后她就再也没回过那个只疼儿子不疼女儿的臭老爸家。

如今的玫瑰,在北都地下摇滚圈已经打拼五年有余。

她早就不是当年那个去哪儿唱歌都会被人当成滑稽笑料的胖子女了。

现在的她,是个身材火爆到让男人不敢直视的超级型女。

毕竟有过常年运动的底子,只要一发狠,她身上的一百多斤肥肉很容易就练成有型的肌肉。

离家出走后没多久,在很多酒吧都碰了一鼻子灰后,玫瑰便发狠的去健身房把一身的肥膘都练成了丰满的肌肉。

她现在的身材极为欧美化,前凸后翘的程度就像是被上帝ps过一样,夸张极了。

她还剪了一头个性的毛寸,染成了她最喜欢的薄红色,就像顶着一头贴头皮的火焰。

配上她焦黑的肤色,这种反差让她本身就成了一朵黑红相间的玫瑰。

她胸前交叉纹着两把长枪,枪口吐出来的正是两朵带颜色的红玫瑰,十分惹眼。

在夏天的时候,玫瑰从不吝啬展示自己胸前火爆的文身。

她总是穿着半包围的深红色紧身运动背心,让胸前两颗巨大如球的炮弹呼之欲出,几乎一半都要露在外面,火枪玫瑰的纹身会让人一览无余的看到。

不过大多数男人除了欣赏她胸前纹身外,更愿意欣赏她胸前两团炮弹挤出的那条几乎能把小孩脑袋埋进去的惊鸿之沟,那丰满的弹性和肉感,不知道把多少男人的腿都看软了。

不光胸前很丰满,玫瑰的后面更是丰满。

每每在穿紧身运动裤的时候,她后面几乎要绷裂的尺寸,都会大到让一般男人觉得这女人一屁股就能给他们坐死的恐怖程度。

张北山现在还没见到玫瑰呢,他要见了玫瑰,一定会觉得这摇滚女无论是身材还是造型,甚至轻熟微甜的长相,都有点像异世哈登的那位绯闻女友——艾波罗斯。

如今的玫瑰,不光形象火爆到了极点,靠着底气十足的中性金属女嗓,以及火爆炸裂,其在北都地下摇滚圈也算是名气卓著了。

她组建的玫瑰乐队,是北都吧圈出场费最高的地下乐队之一,拥有不少的拥趸和支持者。

他们在小型的livehouse演出时经常爆满,信徒无数。

可惜因为音乐风格和批判的内容很过激,他们乐队始终没机会登上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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