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了,秦风等一桌人喝得也东倒西歪差不多了,秦长生已经收拾碗筷准备散场子了。这晚余禾又喝高了,起身的时候差点一个脚步不稳溜到桌子底下去,被秦风眼明手快接住,送到戚薇手里,在戚薇的埋怨和絮叨声搀扶回了房间。
戚薇终于等到了余禾,可是等来的又是一个烂醉如泥的丈夫,回去还得服侍他寝。秦风看着两人的身影消失在视线内,心里也暗自叹了一口气,难道所有人的婚姻都这么脆弱,随着时间推移,只剩下了互相厌弃和怨气。有时候失败的婚姻看到的多了,难免让人悲观。
以往到了这个时候,秦家庄各家各户早已进入到了梦乡之,整个村庄里黑灯瞎火的,静得可以听到老鼠打洞的声音,一有人出门是一片狗叫声,但现在不同了。随着旅游忘记到来,到秦家庄来的游客越来越多,很多人家都开办了农家乐或者小旅馆,村庄里多了很多外来客,人员构成越来越复杂。
今年村子里的路修好之后,乡村同样与时俱进,马路每隔十几米都装了路灯,村庄明亮起来,十二点过后还时不时能见到人出入。睡不着的人不是聚在一起喝酒吹牛,是打牌打麻将唱歌娱乐,那个宁静的村庄一去不复返了。
秦风和余昔互相搀扶着往回走,一边走一边先聊着,秦风不时打一个酒嗝,今天他们喝得稍微有点多了。
走在皎洁的月光下,街面很寂静,只有他们两个人,路灯和月光将两人的身影拉得很长。秦风和余昔故意走得很慢,两具身体贴得很近,互相搀扶着,手牵着手,真希望这段路再长一点,可以多走一会儿。回到家,两个人要分开了,真是舍不得,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黏在一起。
“秦风,我问你个问题。”余昔幽幽地开口。
秦风打了个酒嗝,说道:“什么问题,问呗。”
“次我抛弃你和唐亮订婚,你跟我说实话,你恨过我吗?”余昔问道。
秦风想了想,摇摇头说道:“还真没有恨过,但伤心过。其实算你真的嫁给了大哥,我也不会怨恨你,只会遥祝你们幸福。我始终觉得,人为了自己做任何事都是可以理解的,只有喜欢做损人不利己的事无法理解。”
“看来你还是不懂女人,对女人来说,爱是一切,女人天生是要有爱才会感到幸福。我不知道别的女人到底什么样,反正对我而言,没有爱的婚姻是坟墓,生不如死。”余昔说道:“所以我向父母妥协,舍弃你选择了和唐亮订婚,这是我这辈子犯过最大的一个错误,那段时间我真的是生不如死,感觉生活没有任何希望和盼头,活着也只是一具行尸走肉。”
秦风拍了怕余昔的手,笑了笑,反问道:“那现在呢?现在你感觉幸福吗?”
“嗯,特别幸福,一想到余生能够和你在一起,我对余生充满了期望,每天醒来睁开眼都是能量满满,干什么都特别带劲,人还是靠希望活着的,没有了希望的人生都是苟且。”余昔幽幽地说道。
秦风笑了笑,女人需要精神寄托,难道男人不需要吗?一样米养百样人,人所在需求层次不同,内在的诉求不同。吃不饱的时候第一需求的自然是食物,为了填饱肚子什么都可以干,爱情不爱情的那都是天方夜谭了。可是吃饱了,精神开始空虚,那么人的需求,也是主要矛盾转移到满足精神需求面来了。
对大部分女人来说,满足虚荣心是第一位的,所以她们最看重物质需求的满足,什么车子、房子、首饰、名牌服饰。当这些需求暂时满足之后,那需要感情填补寂寞了,也开始渴望爱情了。
这时候终于走到了家门口,两个人进了院子,家里的灯都黑了,看来家里的人都休息了。关大门后,秦风和余昔深情地拥抱了一下,然后恋恋不舍地分开,各自往自己今晚要住的房间而去。
今晚秦风和父亲秦志戬睡一张床,余昔和霍月兰睡,在秦家庄,两人只能分开,即便所有人都知道他们的关系,也要掩人耳目,不能让村里的人说闲话。
回了房间,秦志戬已经睡着了,打着呼噜,秦风简单洗漱了一下,刷完牙脱掉衣服,床休息了。
而余昔进了房间,看到霍月兰躺在床,似乎是睡着了,蹑手蹑脚地去洗漱,动作很轻,生怕惊醒了霍月兰。
“去长生家又跟你哥和秦风喝酒了?”霍月兰原来没睡着,听到余昔进门,轻声问道。
余昔扭过头,惊讶地看着霍月兰,点点头说道:“嗯,陪他们坐了一会,聊聊天而已。”
“余昔,我问你,你这次真的考虑清楚了,打算嫁到我们秦家来?你一个省城的大小姐,嫁到我们这穷乡僻壤的,早晚会后悔的。”霍月兰仍然不太放心,追问道。
余昔点点头,说道:“当然是真的,这次我自然是下定决心了,谁会拿自己的婚姻开玩笑呢。”
“如果你真下定决心了,那我不再多说什么。不过我可以预言,早晚有一天你还会顶不住压力,抱憾终身,像你嫂子那样,变成一个只会埋怨的怨妇。”霍月兰似乎是故意刺激余昔,试探余昔的反应。
余昔怔了怔,也没生气,反问道:“霍阿姨,你真的这么不看好我们吗?你不也是豪门大小姐,嫁到秦家庄来,你后悔过吗?”
“当然后悔过,很多次我都想离开这里,回到南华,回到父母身边。可是我们有孩子,有了秦风之后,我死了这条心,安下心留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