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水解不了近渴。
哪怕是报名了绿茵培训班,参加足球真人秀的海选,在短短的二十四小时内,楚歌还是得不到比赛的机会
如果想要验证他的想法,楚歌显然需要通过其他的途径。
怎么办呢?
楚歌一边嘀咕着,一边又回了房。
只剩下父亲在客厅里,满头雾水。
“如果只是要求一场比赛的话……也并不是就没有办法……”
很快,楚歌就又想出了新的办法。
虽然是放假,但是去学校踢球的人并不少。
如果只是踢一场比赛的话,只要凑够了一定的人数,稍微组织一下,并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想到这里,楚歌就有了主意。
他犹豫了一下,给死党裴晓伟打了个电话,约好第二天一早,去学校里踢球。
“你再问问还有没有其他同学想踢球的,一起约上。”最后,他对裴晓伟说道。
这一夜,楚歌有些心绪不宁,睡得不算好。
第二天一早,他就起床了。
刚吃完早餐,楚歌就出门了。
“一说要踢球就心急,上学从没见你这么积极过。”
老妈有些埋怨。
“嘿嘿,喜欢就让他去呗。反正是放假,踢球总比宅在家里好。”
老爸对此不仅并不在意,对于楚歌去踢球的事情,他持鼓励的态度。
离了家,楚歌踩上单车,很快就一路骑到了学校。
由于放暑假的缘故,学校里人不多,最热闹的地方,可能就是体育馆了。
篮球场上,有一群人在打着篮球。网球场和羽毛球场里也有不少人,大多都是些女生,有几个似乎是看到了楚歌,朝着他指指点点,看上去有些兴奋的样子。
而足球场里,人挺多的。
这倒是有些出乎楚歌的意外。
在他印象中,一般足球场下午人会多一些。今天不知为什么,足球场里会有这么多人,而且里面有些人,楚歌看上去还有些面熟,似乎是隔壁其他班的班队成员。
“楚老板!”
刚走近球场大门,就有人喊楚歌的绰号。
楚老板是他的那帮损友,给他取的外号。
因为楚歌在球场上踢球风格比较独,又经常找队友要球,就好像他是老板,别人都是为他服务的一样,所以大家就给他取了这么一个绰号。
不过,这个绰号开玩笑的成分居多,并没有挤兑他的意思。
楚歌技术好,速度快,得分能力也比其他同学强,是班队里的核心成员。论实力,其他人对他都挺服气的,也都愿意给他传球。
楚歌回头一看,看清来人后笑了起来,还有点心虚。
“晓伟,你今天来的挺早啊。”
来人名叫裴晓伟,是楚歌的死党。从小学开始,裴晓伟和楚歌就是同班同学,初中同校不同班,到了高中又在一个班了,彼此关系相当不错。
那个u盘,就是裴晓伟借给楚歌的。
和楚歌一样,裴晓伟也是一名足球爱好者。不过,他喜欢足球的原因和楚歌不大相同。
楚歌踢球,纯粹是因为喜欢,享受足球带来的乐趣,喜欢在球场上挥洒汗水的感觉。小时候,他还曾经有过当球员的梦想,替国出征,为国争光。
只不过,随着长大,由于现实的原因,这梦想慢慢变淡了。
裴晓伟则不同,他是希望通过踢球,来“泡妞”的。
不过,造化弄人。
踢球似乎并没有改善裴晓伟的异性缘,反而是真正喜欢踢球的楚歌,由于长相和足球技术高超的缘故,在学校里人气很高。非常多的女同学都对他另眼有加,甚至还有高年级的学姐主动给他递情书。
这让裴晓伟曾一度非常不满,大喊不公平。
楚歌对这个倒是看的很淡。
有人喜欢当然是好事,但是他更喜欢的是踢球。楚歌并不喜欢别人在他踢球时干扰他,让他分心。
“怎样,昨晚睡得怎样?有没有jing尽人亡啊?看你这黑眼圈,啧啧,看来年轻人还是需要一点节制啊!”
裴晓伟朝楚歌凑了过来,勾肩搭背,一脸猥琐的笑容盯着他。
“呃,昨晚确实是没有睡好。”
由于惦记着那突然出现的,疑似金手指的东西,楚歌昨晚的睡眠质量的确不高。而且,想到把好友的u盘弄没了,他又有点心虚。
不过……
“什么jing尽人亡,什么意思啊?”他有些疑惑。
“靠!和我还装蒜。昨天我给你的那个u盘,你应该看了吧。怎么样,还不错吧?哈哈!”
那优盘里,可有着足足64g的内涵内容,从日韩到欧美,从美少女到美少妇,各种花式,各种风格的都有。
可以说是裴晓伟最得意的珍藏了。
如果不是因为楚歌是他的死党,他不可能把这个优盘借出去,让死党开开眼。
“做兄弟的,最重要的就是有福同享!”裴晓伟豪气干云的拍着胸脯道。
“u盘……”
提到这个,楚歌就满头大汗。
他还不知道怎么和好友解释呢。
说u盘光天化日之下自己消失了?
谁会信啊……
如自己都不信。
“对了,你都叫了谁过来踢球。他们什么时候到?”
楚歌赶紧换个话题,把u盘的事情先糊弄过去,回头再想办法和好友解释。
“哦,有仲大军、赵非为……”
裴晓伟果然被楚歌带了节奏,开始扳起手指开始数人。
“他们等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