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房间并不是一个适合招待贵客的地方,高文选择在不远处的会客厅接见雷斯诺。
看着眼前这个全副武装的重装战士,高文的脑海中浮现出相关资料。
雷斯诺,农奴出身,没有姓氏。
他的来历已经不可考,只知道身为农奴的他,在13岁的时候被一个奴隶主买走,训练成了角斗士,然后打了三年竞技场,成了帝都有名的角斗士冠军。
谁也不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总之那位奴隶主死了,而他接手了主人所有奴隶和角斗士,成了新的奴隶主。
他不再参加角斗,而是继续训练角斗士,培养了一大批实力强劲的手下,然后以此为根基,开始染指大宗奴隶买卖,并在五年后,成了帝国境内最有名的奴隶主之一,也成了炙手可热的大商人。
他长期掠夺燃烧沙漠的原住民和兽人帝国的奴隶,和帝国、公国王国军方关系不错,是很多大人物的座上宾,有渠道弄到大量战俘,其中就包括海皇号上的100名兽人战俘。
这样一个人,势力范围遍及整个帝国,盘根错节,是不能轻易得罪的,真要是论手腕和影响力,丝毫不亚于那些拥有大量领地的实权伯爵。
事实上,他本人也被授予“帝国荣誉勋爵”头衔,终身不世袭,晋身贵族阶层。
雷斯诺人高马大,经历过太多沧桑,沉稳内敛。
他很危险,是一名战斗大师,再加上豪华的装备,综合实力达到了9阶,还带着十来个实力不错的随从。
当然,那些随从不被允许进入北郡修道院,雷斯诺显然也不怕,因为高文没有任何对付他的理由。
很显然是因为和大人物们打交道久了,雷斯诺很懂得贵族的那一套,至少在礼仪方面,不比任何从小接受相关训练的贵族差。
不得不说,贵族的那套在很多时候,确实让人感觉很舒服,至少高文有这种感觉——
当然,他本人不会就是了。
“住的还习惯么,勋爵大人?”
高文换了个比较舒服的姿势,默默施法“思维窃取”,面带微笑:“如果哪里招待不周的话,可以告诉马库斯,他一定会让你满意。”
“北郡是一座了不起的城市,您更是一个了不起的人,高文阁下。这里很干净,也很舒服,就连空气都比扬帆港好很多……这不是客套,高文阁下。”
雷斯诺流露出恰到好处的感慨:“这样一座城市,真不忍心它毁于战火。”
“战火?不会有的。勋爵大人,赎罪岛是一个怎样的存在,你清楚,我也清楚。千岛公国的舰队再怎么强大,也进不来,而如果白龙岛的那条上古白龙敢飞过来,海皇号的主炮正等着它,我也会很乐意用它的血,来增强我体内的白龙血脉,那来自于它的血脉。”
高文笑笑,吩咐小侍女端茶进来,做了个请的手势:“来自斯芬瑞斯的好茶,神秘东方的舶来品,茶具也是从东方来的,一套就要上百个金币,快要赶上等量黄金了,茶砖更贵……尝尝?”
“斯芬瑞斯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