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任阿姨不打死我,我也会自己羞死。
突然联想到几天前吃晚饭时,老爸一边吃汤圆一边看宁江日报,报纸上有一篇很大的专题文章是讲女毕业生遭受种种不公平待遇的,大意就是说在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会优先考虑录用男性,因为女性有怀孕之类的麻烦,有可能大大地影响工作。
一下子就想到很远以后的事了,班长的未来志愿是当刑警,小芹的志愿是什么呢?如果要女继母业,也像任阿姨一样当武术指导的话,且不说她的恐男症到时候会不会治好,在分秒必争的电影界,光是每月痛经要强制休息,就会完全葬送她的武指生涯吧?
难道要跟大多数人一样去公司上班吗?狠心的资本家老板会不会因为小芹每月都要例行请假,而区别对待她,甚至试用期一过就把她开除呢?
诶?怎么这些全变成了我的责任了啊!我不是故意的啊!要是小芹的后半生都因为这个过得不幸福,那我怎么能睡得着觉啊!
等等!我在想什么啊!我干嘛要考虑小芹的幸福呢?我既不是她男朋友,也不是她的亲人,顶多是一个被她欺负了多年的青梅竹马而已啊!
难道只是因为我在无意之中害得她痛经,我就必须负起责任来跟她结婚,跟她生孩子,然后出去工作挣钱养家,让她能好好休养吗?
我干嘛责任心这么强啊!这么一来小芹不就真的要欺负我一辈子了吗!
我还要追寻我的理想,我的自由,继续斯巴达下去呢!
不行!不能被小芹毁掉我的一生!专情的好男人是什么下场,我已经从老爸的悲伤面容里看够了!我要花心,我要劈腿,我要开后宫,我要当人渣!
但是无论如何,我都无法说服自己,小芹的未来跟我全然没有关系。
没办法,就先假定小芹是被我打成重伤的吧,这种重伤只有在她生下孩子以后才有可能痊愈,顶多我到时候把她遭受的经济损失全都赔给她好了。
说起来有点惭愧,别说赔偿了,小芹抄圣经产生的几千块的工资,我还欠着她呢。
要不要找个任阿姨不在家的时间,买点营养品去看看小芹呢?
别误会,我只是把她当做被我打伤的打架对手,去略尽人事罢了。
才不会一直负责到底呢。